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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玉米出现色变 新政惠农效果凸显

2013-01-16

  近期,国家单独对该省出台了2012年产玉米降水后出现的色变粒可按正常玉米收购的政策。新政出台后,全省农民玉米余粮销售量显著增加,企业收购量明显放大,掀起了农民余粮销售阶段性的小高潮。

  截至1月10日,全省累计收购玉米210.79亿斤,占商品量的42%,同比增加24.2亿斤。其中近15天的玉米收购量为53.87亿斤,占本收购期收购总量的45%;日均收购量达3.6亿斤,比政策出台前增加0.7亿斤。

  2012年秋粮收购期,因受异常天气影响,国家临储玉米正式启动收购后,黑龙江省粮食局先后在黑河、伊春、双鸭山等地发现了“德美亚”、“利合16”、“绥玉7”、“哲丹37”等玉米品种烘干后出现色变粒过多问题。

  经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组织检验,黑龙江省色变粒玉米不影响容重等级,且营养成分、卫生安全、储存品质等指标均正常,也不影响使用和安全储存。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发改委、粮食局、农业部、农发行等四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明确黑龙江省2012年产玉米降水后出现的色变粒不属于不完善粒,可按正常玉米进行收购。

  文件下发后,黑龙江省粮食局立即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对国家新出台的政策既要利用好,更要执行好。要严格界定色变粒与焦糊粒等其他不完善粒的区别,严格执行质价标准,加强监测,防止坏粮。同时,广泛宣传该项政策,让社会知道色变粒同正常粒没有区别,减少贸易商、加工企业不必要的担心。

  国家政策给粮食经营企业吃了“定心丸”,多数企业已走出因色变粒较多不敢收购的困境,入市收购企业户数增多。目前,全省玉米政策性收购量与深加工企业收购量同步增加,市场化收购价格上扬。

  2012年12月27日~2013年1月10日统计数据分析显示,市场化收购40亿斤,占收购量的74%;收购价格提高0.01元/斤,涨幅0.9%,农民余粮得以顺畅销售,国家惠农政策效果凸显。

  据悉,目前该省农民手中尚有玉米品种余粮290亿斤以上,占商品量的58%,预计春节前后将出现农民集中销售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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