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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波设施农业建设效果显著

2013-01-22

  设施农业发展一直是宁波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最活跃的领域,也是扩大农产品出口的优势产业。2012年,宁波市大力开展设施农业大棚建设,全市共补贴建设设施农业项目77个(其中育秧中心15个),建设设施面积222.6万平方米,其中玻璃温室2万平方米,连栋31.7万平方米,补贴资金约2400万元。通过设施农业的建设,进一步带动了无公害蔬菜、葡萄、草莓等产业实现了连片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如猕猴桃、夏季成熟柑桔等名贵水果,兰花、百合花等名贵花卉以及工厂化育苗、育秧中心得到了发展壮大。涌现出宁海绿色城堡蔬菜、象山青果温室柑桔、鄞州康谱园等一批产业基地,促进了宁海象山白玉湾四季果园等休闲农业、特色旅游的发展。

  一是认真做好补贴政策的制定。为做到享受财政补贴的设施农业大棚建设能较好满足宁波市农民需要,按照国家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精神要求,认真开展设施农业调研,结合上年试点经验,市农机局召集了宁波市部分设施农业生产厂家征求设施农业大棚和温室的建设标准,组织专家召开2012年享受财政补贴的设施农业竞争性谈判会议,确定生产企业入围名单。与财政联合制定2012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确保谈判公正、公平,让农民达到实惠。

  二是做好网上公示,推进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实现“阳光操作”。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2012年宁波市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通过宁波农机网向社会公布,设施农业补贴大棚生产入围企业是委托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并通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农机网发布采购和成交公告。申报的设施农业补贴项目不仅做好网上公示,还在项目所在镇、村做好张榜公布,确保今年宁波市设施农业补贴政策实施公开、公正和透明。

  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和申报工作。为将设施农业补贴这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让农民群众满意,市农机局组织召开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监管会议,明确各项制度和纪律,严格按照国务院“三个严禁”、农业部“八个不得”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的要求,落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把好审核关。同时强化对项目的监管,重点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和指导,按照各入围企业签订了2012年设施农业补贴承诺书要求,严格检查项目建设质量、价格承诺和售后服务等执行情况,督促在做项目开展公示、挂牌,完善项目的财务管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及时开展项目申报。

  四是促进设施农业发展质量,引导设施农业规范发展。市农机局在制定设施农业补贴政策中,强调提高设施农业大棚的建造质量,明确补贴设施农业大棚的质量标准,并先后制订了《单栋塑料钢管大棚技术规范》(DB3301/T113—2012)和《连栋塑料钢管大棚技术规范》(DB3302/T113—2012),作为宁波市设施农业补贴项目验收依据。同时结合宁波市设施农业发展实际,在设施农业补贴中提出两个优先,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化基地和农机化示范园区(基地)内建设设施农业,优先对投资规模大、产业带动能力强,开展设施农业智能化配套的补贴对象进行扶持,保证了设施农业发展向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靠拢,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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