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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不是否定家庭承包经营制

2013-02-02

  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华社电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昨日就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等进行了解答。

  问:一号文件强调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要希望解决哪些问题?

  陈锡文:家庭是农业经营最有效的主体,我国目前的问题是家庭经营规模细小、成本高、风险高。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就是要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特长发挥出来。

  问: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是不是意味着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有可能改变呢?

  陈锡文:轻易地否定农户经营制度,我们是不赞成的。从农业经营主体来说,以家庭经营为基础这一点不能动摇。农业经营规模是由国情、资源禀赋决定的,是不是以家庭为经营主体,是由农业自身发展规律决定的。

  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后,是否意味着农村宅基地可买卖和抵押?

  陈锡文: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可以流转,但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是不可以的。

  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对于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不强制、不限制,是出于什么考虑?

  陈锡文:我们历来坚持土地流转要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但现在一些地方确实出现了强制流转的问题。这不仅会影响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也会影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给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带来难以预料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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