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增加值仅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10.1%,城镇化率已达51.3%,“三农”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多次提到“三农”工作,并在第四部分的第四段进行了集中部署。如果说,党的十八大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言,是吹响了决战冲锋的总号角;那么,对于“三农”问题而言,则是高声奏响了城乡一体化的行军进行曲。
一、城镇化率虽已过半,“三农”问题依然是重中之重。关于“三农”问题,过去常讲的是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将“三农”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2002年12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农业农村工作汇报,分析研究2003年工作,首次提出要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3年1月7日至8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胡锦涛、温家宝作重要讲话,指出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从此,“重中之重”拉开了新世纪“三农”工作突破性前进的序幕。目前,虽然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经很低,城镇化也已经过半,然而,农业的重要性丝毫没有减弱,现有的城镇化其实包含大量进城务工群体,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城镇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依然落后。因而,党的十八大报告,继续强调了“三农”工作的重要性,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二、“三农”问题纷繁复杂,城乡一体化是根本途径。对“三农”工作认识的不断深化,是科学发展观理论形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三农”问题化解的实践表明,在“三农”内部找出路没有出路,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分割开来分别解决实际无法解决,必须跳出“三农”看“三农”,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大背景下解决“三农”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农村工作历史进程体现了执政理念的不断完善和提升,给予“三农”的地位从基础地位上升到重中之重,解决“三农”问题的思维从城乡割裂到城乡一体,研究“三农”问题的路径从技术层面转向制度层面,推动“三农”工作的方法从单一转向综合。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农村工作的论述,是对科学发展观“三农”理论与实践的继承与发展,在确立城乡一体最终路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从“三化同步”到“四化同步”,显示了党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关系上的新认识,是“三农”工作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和提升。
三、农民收入始终是核心,全面小康提出更高目标。农民收入是整个“三农”问题的核心,党中央历届领导集体均非常重视农民收入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指出要“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并提出了农民增收的新目标,即到2020年时,城乡居民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值得注意的是,在2008年10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2008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761元,2020年目标则为9522元。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2010年收入水平上翻一番,则2020年要达到11838元(2010年农民人均收入为5919元),较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目标高出近1/4。
四、“三农”政策继续强化,农民平等主体地位愈发突出。受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农民长期处于二等公民的尴尬地位,受到不应有的诸多歧视。全面化解“三农”问题,必须赋予农民平等主体地位。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从过去的表述看,一般主要突出农民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消除对农民的歧视性制度设计。十八大报告“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表述,将农民平等主体地位进一步予以提升,已经完全作为享有各项权利的国家公民来对待,进一步消除城乡二元体制的藩篱,这是又一个历史性进步,必须从更深、更广的层面推动城乡一体。
五、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关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小平同志提出了“两个飞跃”的构想,他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目前,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已经全面实行30年,并且中央三令五申要保持长久不变,但也要看到,随着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加速转移,农业劳动力持续减少,从业人员素质堪忧,明天谁来种地的问题日益凸显。如何适应现代化的要求,在稳定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兼顾公平与效率,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已经成为现实要求。在此情况下,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可以说及时地回答了上述现实问题,体现了与时俱进,具有重要创新意义。
六、塑造新型城乡关系,城乡统筹不断深化。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尽快走上工业化道路,长期实行以农业补贴工业、以农村支持城市的制度,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完成了原始积累,奠定了坚实的工业基础。但长期实行这一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村的发展,城乡发展差距、特别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坚持科学发展观,作出了我国已经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发展新阶段的重要判断,提出了城乡统筹、“三化同步”、城乡一体等重要理论创新,并着手废除不利于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城乡二元体制,不断强化对“三农”的政策支持力度,从根本上扭转了“三农”工作的不利局面。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完善了城乡一体理论,指出要“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基础上,增加了“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表述,并指出要“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突出了工农、城乡的良性互动和融合,表述更加科学和完整。
同时,报告还在九个方面对农村问题进行了部署,并有新的精神。一是对农业发展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提出要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形成了更为完备的农业战略思维;二是继续强调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三是针对农民关心的土地问题,提出要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四是充分关注农民的政治参与问题,提出要提高党代会、人代会的农民代表比例;五是关注农村文化建设,提出要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文化建设帮扶力度;六是关注农村教育,要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特别是提出要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七是在改善民生上,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面纳入国家就业战略重点,不断健全城乡社保体系;八是在农村生态上,提出加强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九是在农村政权建设上,提出要强化农村党组织建设,重视从农民中发展党员等。
总之,党的十八大报告既有对已往农业农村工作理论实践的继承,又有在新形势下的创新与发展,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必将指引“三农”工作科学发展,为推动在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关键性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