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来 农业农村发展的两个“黄金期”

2013-02-23

  今年初,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下发各部委和地方,这是连续第十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三农”。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成贵认为,这十年来,农业经济繁荣,农村社会进步,农民收入增加,成为改革开放初期之后的又一个黄金时期。

  第一个“黄金期”

  当舆论都在热切讨论连续十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时,事实上,这个话题可以说得更加准确一些:到目前为止,我们一共有十五个关乎农业、农村、农民的中央一号文件。因为从1982年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开始,到1986年,也曾有五个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村工作。

  1982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这是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

  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从理论上说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个中央一号文件。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第四个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

  到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则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必须继续贯彻执行。

  历数这五个中央一号文件,李成贵说,这5年,正是改革开放初期农业农村发展的第一个黄金时期。

  他认为,这一时期,最重要的是做到了三个“赋权”,即赋予农民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的权利和自由流动的权利。

  “以前生产队大锅饭的时候,农民被捆得太死,管得太严,没有积极性。中国农村改革,以致中国的改革,都是从土地承包开始的。而农民进入市场,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缺乏效率的局面,农村重新开始有了做生意的,有了活力。至于农民的流动,无论是离土不离乡,搞乡镇企业,还是进城务工,都改变了中国经济结构,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强大的经济发展动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红利’。”李成贵说,这五个中央一号文件,解放了农民多年压抑的生产积极性,确立了农民在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完善了生产关系,促进了生产力,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第二个“黄金期”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决策认识上对‘三农’重视程度有所减弱,投入开始相对下降,农田基本建设欠账开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逐渐出现‘网破、线断、人散’,合作医疗解体,农民负担加重。”李成贵说,进入21世纪,正是反思总结过往“三农”政策的经验教训,中央开始重农、强农、惠农、富农。

  无可否认,从2004年开始,连续十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三农”的直接效果,是粮食产量的“九连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是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农村贫困人口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是农村民生加速改善,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农村社会事业有了巨大进步,“上学不缴费,看病不算贵,养老靠社会”。中国农业农村发展迎来了一个新的“黄金期”。

  “善政养民”。李成贵认为,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三农”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了新时代的重农思想、理论体系和政策实践,明确了“三农”在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地位,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判断(即“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确立了统筹城乡和“多予少取放活”政策取向,连续颁发了10个“一号文件”,促进了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初步形成了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体系。

  “通俗地说,这十年政府在农业补贴、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三个方面大幅度地增加了投入,给了农民钱。”李成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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