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0日电 今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有关负责人就《“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答记者问,该负责人表示,从创新基础条件建设、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创新主体实 力、区域创新能力布局、创新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到“十二五”末要达到的具体目标。要求农业、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和综合交通运输等产业创新能 力大幅提升。
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牵头,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铁道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和工程院等单位,研究编制了《“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基于上述总体定位,在指导思想、总体部署、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等方面,注重把握“四个结合”的原则。一是“远近结合”,要求 着眼长远需求,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对“十二五”期间支撑和服务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创 新能力建设重点任务做出了部署,使创新能力建设与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机统一。二是“软硬结合”,既强调创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布局,也要求通过完善体制 机制、加强制度文化环境建设,推进创新资源整合共享和全社会协同创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建设的有机衔接。三是“两手结合”,从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的不 同层面,要求体现“有形手”和“无形手”的特点,明确政府和市场作用的政策导向。重大科技设施建设、基础研究、创新环境建设等方面注重发挥政府的引导作 用,重点产业创新能力培育、社会领域创新等方面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四是“内外结合”,在推进创新能力的建设布局、形成和提升方面,强调要 利用国际国内的现有条件,加强创新资源的整合共享,提高开放创新的合作水平。
《规划》共分十个部分,主要包括建设基础与面临形势,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总体部署,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及规划实施等。重点任务主要针对“十二 五”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社会服务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从创新基础设施、创新主体、创新人才队伍和制度文化环境等不同层面,以独立章节形式对创新能力建 设进行系统布局,并通过总体部署把指导思想和各章节有机衔接起来。同时,兼顾创新能力建设不同重点领域的差异,通过设置建设重点专栏,进一步细化规划重点 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以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公告指出,规划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兼顾预期性和可考核性,分别从创新基础条件建设、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创新主体实力、区域创新能力布局、创新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到“十二五”末要达到的具体目标。
一是创新基础条件建设布局更加合理。投入运行和在建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量接近50个,形成一批世界一流的科学中心。重点建设和完善100家国 家工程中心,新建若干家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认定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点工程设计的支撑条件更加完善。
二是重点领域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农业、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和综合交通运输等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和公共安全等社会领域创新能力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三是创新主体实力明显增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1.5%,一批创新型企业进入世界 500强。建成若干一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和研究成果进入世界同类科研机构前列;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一批优势学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关键核心技术 的有效供给能力明显提升。
四是区域创新能力布局不断优化。初步形成东中西部分工协作、功能互补、多层次合作的区域创新体系。区域性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得到加强。
五是创新环境更加完善。创新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涌现一批高端创新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创新服务人才,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43人年。知识产权保护得到切实加强。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专利质量和专利技术实施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