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正文

我国提高对干旱洪涝等农业灾害救灾资金使用效益

2013-03-01

  农业生产受气象等自然条件影响较为显著,为了进一步增强农业防灾抗灾能力,减少农业灾害损失,近日,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办法》,以加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该办法中所称的农业灾害,是指对农、牧、渔业生产构成严重威胁、危害和造成重大损失的农业自然灾害和农业生物灾害。其中农业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低温冻害、雪灾、地震、滑坡、泥石流、风雹、风暴潮、海冰、草原火灾等;农业生物灾害主要包括:农作物病、虫、草、鼠害,草原鼠害、病虫害、毒害草,赤潮等。该办法中所称农业救灾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预防、控制灾害和灾后救助的专项补助资金。

  记者从中国气象局发布的有关2012年度全国主要农业气象灾害及其影响综述情况获悉, 2012年全国主要农业气象灾害特点主要表现为:农业干旱发生范围小,局地性强,影响偏轻;暴雨、洪涝频次高、分布广,但未发生流域性洪涝灾害,仅局部地区受灾较重;连阴雨持续时间长、范围广,南方设施农业、经济作物受灾较重,北方旱地作物生长发育及秋收受到影响;江南大部、新疆东部夏季高温天气较多,但多为间断性发生,影响程度总体偏轻;台风登陆个数偏多,强度大,影响范围广;霜冻、寒害、冻害和寒露风等农业气象灾害影响偏轻;北方雪灾发生频繁,畜牧业和设施农业遭受一定损失;冬小麦蚜虫、南方稻飞虱、北方粘虫等病虫害不同程度发生,但防控及时,未出现大范围连片危害;大风冰雹灾害发生点多面广,但总体影响偏轻。

  中国气象局高度重视农业气象服务和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开展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开展关键性、转折性和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影响的监测、预警和评估工作;加强与农业部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合作,及时为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粮食局、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等部门提供有关气象信息;同时气象部门通过《新闻联播天气预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气象网、中国天气网、中国兴农网、中国气象频道等渠道,及时高效地将气象服务信息向社会、公众传递,拓宽了气象为农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赢得百姓广泛认可。

  据悉,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也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和制度来加强农业自然灾害和农作物病虫害等方面的防御。

打赏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