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农业部办公厅获悉,农业部决定在全国试行林果业(果茶桑)、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这标志着中国特色全面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
我国现行的农机化评价体系于2005年施行,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但也存在评价范围只适用于种植业的局限性。目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深入研究推进农业全程和全面机械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内在要求,所以急需构建全面农机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2011年8月,农业部农机化司就已经启动了新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先后经历了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设计、评价环节和对应权重的筛选确定、研究报告修改完善3个阶段,共开展基层调研11次,发放调查问卷500多份,召开专家座谈会17次,征求专家意见320多人次,并赴9省12县进行实地验证。目前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简明,符合实际,数据可获;指标内涵界定清楚,已达成基本共识;指标权重经反复斟酌,基本合理;实地验证得出的农机化水平比较符合实际,计算结果与经验值大致相当,能够比较准确的反映当地农机化水平发展情况,全面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可行。
下一阶段,农业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将与当地农业、畜牧、水产和农产品加工业等部门沟通,确保新增评价指标数据的统计分析顺利开展;尽快开展好宣传培训,使统计人员能够熟悉和掌握评价指标体系;在统计指标解释、评价环节的权重和统计方法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全面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完成了由初级阶段到中级阶段的重大跨越,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由人力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发展。2011年农业机械总动力达9.77亿千瓦,是2002年1.69倍;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4.8%,比2002年增加了22.5%,增幅相当于之前35年总和。农业机械化的跨越式发展,为实现我国粮食产量“九连增”、农民增收“九连快”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