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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范围扩大

2013-03-05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水利部近日印发《关于征求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工作意见的函》,拟全面扩大农业综合水价综合改革试点。

  2008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先后在20个省(区市)125个县(区)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示范区通过末级渠系节水改造、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建设、农民用水户规范化建设和农业终端水价制度改革等,在促进农业节水、粮食增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不过,由于配套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试点的规模化扩大受到影响。

  去年以来,国家先后明确在东北和西北、华北等北方粮食主产区推广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并拟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将重点投向这一领域。去年冬春,这一资金规模已达3364亿元。尽管如此,由于灌区农业终端水价机制存在一系列亟待改进地方,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灌区节水灌溉工程的运行效益以及灌区农户推进节水灌溉的积极性。有鉴于此,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成为必要之举。

  据了解,水利部目前正在制定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主要内容,一是推进改革试点范围由此前的128县区进一步扩大至全国千余县;二是将在试点区域加大农业节水及灌区节水灌溉工程的运行管理财政补贴力度。

  分析指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水利部推进灌区节水灌溉面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通过疏导农业节水灌溉产业终端的瓶颈因素,通过提升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的效益来刺激终端市场需求,进而加快上游节水灌溉技术设备及工程施工招标的进度,对于节水灌溉市场特别是龙头企业将形成普遍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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