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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政策支持体系

2013-03-12

  “未来几年是实现‘四化同步’发展的攻坚期,而‘四化同步’的‘短板’在于农业现代化。”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司长钱克明说,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尽快建立一个既符合国际规则,又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政策支持体系。

  钱克明建议,在对过去10年农业政策进行系统评估总结的基础上,从三方面完善我国农业政策支持体系:

  加大支持力度。首先,要增加支持总量,应该参照发达国家和我国支持教育的做法,对公共财政支农支出的数量、比例和增速用立法或其他形式确定下来;其次,要扩大支持范围,丰富支持内容,要拓展政策支持的覆盖范围,扩大“粮食安全”的外延,明确口粮、饲料、油料、糖料等自给率指标和生产支持措施;制定蔬菜、水果以及肉蛋奶和水产品等大宗鲜活农产品的市场稳定措施。还要丰富“食物安全”的内涵,不仅要重视数量安全,也要重视质量安全、生态安全和产业安全,并制定相应的政策目标和支持保护措施。

  优化支持结构。首先要向生产倾斜。过去10年我们主要将补贴重点从流通领域和消费者,转向了生产领域和农民,采取兼顾促进粮食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补贴办法。今后农民增收致富不能依靠财政补贴,新增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促进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重点支持五个方面:一是增加当年产出。即用于粮食及其他重要农产品当年生产性补贴;二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四是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五是引导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其次要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今后新增资金要向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对他们要增加生产性支持。加大对其流转土地费用的补贴力度,帮助解决生产辅助设施用地问题,但无须再增加收入补贴;对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应制定一个投资指南,鼓励什么、限制什么、引导什么,一目了然。对传统小规模承包经营户,尤其是贫困户,仍须增加收入补贴,防止其陷入贫困,但不宜再增加生产性支持。此外,在区域分布上,要向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优势区倾斜,扭转农业生产大县、财政穷县的格局。

  完善支持办法。要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如产粮大县财政奖补金额要与商品粮调出数量挂钩,种粮直补金额要与交售商品粮数量挂钩;要建立和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包括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农产品价格与农业生产成本以及城镇低保水平双向联动机制等。要建立农业财政、投资、价格和贸易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提高政策的互补性和协调性;要建立农业政策绩效评估和定期评价制度,及时纠正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提高农业政策支持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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