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近日开展的农业补贴政策效应调查显示,近年来农业补贴项目逐年增加,但在农业生产进入高成本周期背景下,这种传统补贴模式,不仅补贴环节过于繁杂,给农户、农村金融机构和涉农部门带来许多不便,也削弱了农业补贴政策效应。
一、基本情况
(一)农业补贴环节明显偏多
对宜宾长宁县调查显示,目前农业补贴政策涉及到粮食、良种、生猪、化肥、农药、农膜和农业机械等许多方面。但在实施政策补贴操作过程中,缺乏综合协调机制。例如农户种植一亩水稻全部补贴合计虽然仅有137元,但先后涉及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推广补贴等多个补贴环节。
(二)补贴核算原理存在缺陷
按照现行补贴政策,粮食直补按照农民拥有土地面积补贴,导致许多农民拿着补贴不种粮,制约了农村土地合理流转;生猪养殖圈舍补贴按照圈舍规模进行补贴,导致部分养殖户为获得补贴而采取大圈少养;合作社补贴按照农民组织成立合作社进行补贴,导致目前许多农民合作社有牌无人。
(三)农民对补贴知情度下降
由于目前农业补贴项目多、标准低,尤其是近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呈现刚性上涨态势,农业补贴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的作用被削弱,农民对农业补贴的知情度也明显下降。三季度开展的农户调查显示,有84%的农户对补贴政策不清楚。
(四)代发金融机构负担加重
以长宁县为例,有农户11.4万户,代发金融机构按照每家农户一个专户补贴存折计算,仅工本费一项成本费用就接近20万元。2011年该县农村信用社打印机也因超负荷运行报废26台。近年代理发放补贴的农村金融机构为了节约成本,采用“一卡通”代替补贴专户存折,成本虽然有所下降,但农户想要明明白白了解补贴种类和补贴金额却增加了难度。
(五)农业补贴执行成本偏高
实施农业补贴主要涉及财政、农林、农机和农村商业区银行等多个单位,而且每一项农业补贴都需要经过申报、面积核实、张榜公布、复核,甚至再复核、再公布等许多流程和环节,存在协调困难、工作繁杂、效率低下、劳动重复等多种问题。上级财政每年拨付该县农业补贴专项费用4万元,即使不考虑代理金融机构费用,该县涉农部门实际费用超过10万元。
二、政策建议
(一)修正粮食直补核算原理
针对近年来许多农村地区农民拿着补贴不种粮的现状,把目前以土地折算补贴改变为以农民卖粮折算补贴,并且大幅度提高卖粮补贴标准,不仅可以鼓励农民科学种田,引导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提高土地利用率,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科学设置农业补贴机制
农业补贴政策的核定程序应当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尽量简化补贴的环节和流程,尤其是应当调整以物为依据的固定补贴机制。农民消费可以根据消费行为发放补贴;农民种粮应当根据实际卖粮发放补贴;生猪养殖补贴应当根据实际出售商品猪数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直接打卡入户。
(三)整合现有农业补贴项目
加强对农业补贴的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筹和整合各种农业补贴政策,或者可以重新命名为“农业生产补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发放,这样做可以顺利推进补贴工作,减少补贴的成本,避免单项补贴各自为战的局面。在实行重点补贴过程中,要简化程序、规范操作、降低成本。农业补贴的标准应与财政增收、农产品或农资价格上涨等相关指标挂钩,以便农产品的生产或流通主体能够形成稳定预期。
(四)对代发金融机构适当补贴
农业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向下发放,增加了代理金融机构的费用成本,却很难有效益。长宁县农商行代理农业补贴发放工作7年以来,“一折通”的余额接近为零,成本与收益倒挂。为此建议给予承担农业补贴资金核发的金融机构适当的补贴,以提高代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