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8日讯 记者崔文苑从财政部获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日前已经国务院批准。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显示,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完成3.4亿亩,通过统筹和整合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财政性资金完成0.6亿亩;完成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比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前提高100公斤以上。
《规划》要求,坚持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聚焦、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的方针,按照统筹协调、突出重点、连片开发、综合治理、多元投入、机制创新的原 则,加快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显著增强农 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
据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通畅、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综合标准。《规划》实施后,可直接 带动种粮农民亩均增收约200元,每年约有3200多万农民从中直接受益。同时,可以提高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有利于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推动项目区 农业科技进步,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