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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2013-04-08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

  会议指出,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通过深化改革同步推进“新四化”建设,是持续发展经济的重要支撑,也是富裕农民、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要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推行综合配套改革,推动转变传统的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农民收入。

  会议确定,选择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主要任务是:(一)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培育壮大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与农民股份合作社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二)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差别化用地管理政策。规范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严格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制度,创新耕地保护机制。完善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机制。(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建立农业信贷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引入多元化资金,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完善涉农贷款抵押担保、农业保险等机制。探索加强农村金融监管的有效办法。(四)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农民培训体系,强化农业科技等公益性服务。(五)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现代农产品物流网络,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六)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七)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增长、生态补偿、粮食产业发展保护等机制,增加中央财政对粮食大县的奖励资金,新增农业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八)整合涉农资金,把专项资金集中起来由试验地区的地方政府统筹使用,以提高使用效益。各部门要保证支持力度不减,地方政府要确保资金不用于非农领域。(九)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注重保护我国农业文明和农村文化特色,探索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新模式。

  会议强调,改革试验要加强规划,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政策的衔接,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意愿和基层首创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试点地区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重点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先封闭运行,做到风险可控、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会议确定黑龙江省先行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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