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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林惠农政策把林产业做大做强

2013-01-0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系列报道之四


  作为一场重大而深刻的变革,林改在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的同时,实施配套改革,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起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加快了资金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成为林业产业和生态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加速器。


  强林惠林政策实现多项突破


  近些年来,中央和各地十分重视以林权改革推进林业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强林惠林政策实现了多项突破:
  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完善。森林经营首次列入中央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开展中幼林抚育补贴试点500万亩。造林补助标准从每亩100元提高到每亩200元。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进一步提高,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至10元,广东、福建、江苏、湖北、北京等省市提高到15-60元。
  林业金融政策有了重大突破。以“低保费、保成本、广覆盖”为原则设定政策性森林保险的保额和费率。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完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切实解决林业生产资金不足的“瓶颈”。各地推进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积极探索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林户、金融机构+龙头企业+林户、林农联保贷款等多种贷款模式,增加林业经营者的融资渠道。
  林业税费政策得到重大调整。降低了育林基金征收比例,由现行的20%降低为不超过10%,减轻了林业生产经营者的负担。
  出台了集体林采伐管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集体林权流转管理等意见,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
  出台了林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颁布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油茶产业发展规划,确定并加快发展木材加工、木浆造纸、林产化工、林业生物质能源等10大林业支柱产业。


  生态资本引导大量资金涌入林业


  在中央和各地林业投融资政策的带动下,林业投资大幅度增加。仅2009年,中央林业投入达691.7亿元,增幅13.9%,再创历史新高。各金融机构林业贷款规模达到240亿元,落实林业贴息贷款160亿元和中央财政贴息资金6.5亿元。
  林权证进入市场交易。林地林木作为资产进行流转,用作抵押货款进行融资,实现了森林从“活的资源”向“活的资金”转变。目前,全国已建立林权管理交易服务机构480多个,集体林流转面积7270万亩,流转金额192亿元,林权抵押面积2260万亩,获得贷款132亿元。
  森林保险政策的实施,为林农发展林业编织了一张风险防范网。目前,全国森林投保面积1.77亿亩,保险金额820亿元。
  随着林改的深入推进,农民创造性地开始了资本经营,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把自家的山林作为资本与企业联营,吸引企业参与办林业。同时,金融机构也开始关注林业,把大量资金投向林业。


  林业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迈进


  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解决了林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推动了林业规模化、产业集约化经营,为森林培育、育种育苗、森林旅游、经济林果、竹藤花卉等一批支柱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带动了林业产业及加工业、运输业、养殖业等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
  陕西宁陕县引导农民大力发展以“一菌三园”(食用菌、板栗园、核桃园、药材园)为主的林业产业,以猪苓、天麻栽培和林下土鸡养殖为主的林下特色种养业,以山林景观资源开发为主的生态旅游业,兴林富民。全县发展袋料食用菌1500多万袋,嫁接板栗210万株,建核桃园、桑园、药材园1.5万多亩,发展农家乐100余户。
  河北临漳县制定扶持木材加工产业的优惠政策,林木加工逐步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新兴主导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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