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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

2013-06-07

  目前,很多地方积极培育发展扎根乡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变“以产定销”为“以销定产”,变“粗放型”经营为“集约型”经营,变“零散化”生产为“规模化”生产,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对接,实现了农民富、农业强的目标。之所以能够尝到这些“甜头”,还要归功于各地创新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探索和实践。

  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粮食生产“九连增”、农民收入“九连快”的好成绩。但是相对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强劲的发展势头,农业现代化发展依然相对滞后。在当前农业基础仍然薄弱、资源要素逐渐减少、农产品需求刚性增长的态势下,继续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面对农村空心化、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土地产出率不高的现实,“谁来种”、“种什么”、“怎么种”的问题亟须回答。

  补齐农业现代化这个短板,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还需要下很大力气。必须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同时,加快农业的组织和制度创新,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践证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方面,可以集约节约利用耕地、水、劳动力等传统要素,引入资金、管理、技术等先进要素,有效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并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出来从事非农产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可以说,这既是发展所需、形势所迫的必然选择,也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战略性选择。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内涵丰富,需要深刻认识,找准着力点。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是一个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整体,需要结合各地实际,针对各地发展水平,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共同发展。此外,还应针对当前农业产业化进程中面临的专业合作组织培育滞后、社会化服务缺乏配套性和前瞻性等问题,在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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