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化过程中,农业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将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两大核心问题:解决了土地的流转问题,土地才能进一步集中;解决了户籍问题,农民才能变成真正的城市居民。
早在两年前,政府有关部门就开始着手土地确权,这实际上是为土地产权明晰做准备,一旦确认完成,就有可能进入土地评估,经过评估后土地的价值得以确认,便可进入经营权流转了。因此土地确权、评估、流转是土地集约经营非常重要的环节,政府有关部门将组成权威性的评估机构或交易中心,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序进行。
所谓“确权”,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解决产权主体缺位,做到产权明晰,权责分明。这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十六字方针”――“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有异曲同工之处。国有企业改革“十六字方针”,实际上是中国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为中国国有资产的交易和重估奠定了制度基础。紧接着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有企业买卖、产权交易、股票交易、债券交易皆由此蓬勃兴起。由此观之,这一次农村土地确权,实际上给出了一个重要信号:农村资产重估和流转将全面启动,农业资产重组将破茧而出。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相应的主体。”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具体部署研究推进落实措施。2012年,中央再次以1号文件要求迅速完成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而据可靠消息,今年中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有望全部完成。
除了具有市场交易的意义之外,确权还有一个非常重大的警示:意味着新的工业革命和经济增长即将来临。世界历史经验表明,大凡通过“产业革命”从传统经济过渡到现代经济的国家,大凡农业国家或经济落后的国家和地区,要实现工业化,首先必须实行土地制度的变革。所有国家中,凡土地改革成功者,其经济发展比较迅速和显着。
在欧洲,十八世纪中叶法国土地改革直接导致了法国经济的增长和法国大革命,缔造了一个强大的法兰西帝国。十九世纪中期的普鲁士土地改革直接促进了德国的统一,为德国工业革命奠定了基础,促进了德国的崛起。
在亚洲,日本在明治维新和二战后有过两次重要的土地改革。明治维新时期的土地改革将日本由封建的财阀社会变成资本主义的强国,在军事上,从备受西方列强凌辱一跃而成军事帝国主义大国。战后日本土地改革将日本从战争废墟中重新站立起来,成为世界经济巨人。
民国时期,我国经历了两次土地改革: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为革命胜利奠定了物质和政治基础。1949年后,中国也经历了1950年与1979年两次土地改革。前一次土地改革奠定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促进了经济迅速恢复;后一次的土地改革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纪元。
土地改革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土地价值的重估,在中国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唯一尚未实现价值重估,因此土地改革必将带来农村土地升值。笔者由此认为,这次确权后即将发生的土地改革,我们有理由相信必将载入史册,也将给中国经济带来根本性的变革。
上世纪90年代,城镇住房体制改革中,政府将国有产权住房以非常低廉的价格转让给城市居民,相当于给了城市居民一次性补偿。农民则没有享受公有住房,没有国家补偿,在土地改革中国家应参照城市住房改革的相关办法,将土地使用权资产一次性补偿给农民,只有这样,农民才有足够的财力在城镇安家置业。
中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但长期以来,由于包产到户,农田被人为地划分为很小的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农田整治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不能适应大规模的机械化耕作。同时农村水利设施毁损严重,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灌溉之用,所以农村土地整治和水利灌溉设施建设将是农业现代化的最基本前提。而这些需要大量资金,需要参照国际上的通用做法,由政府相关部门发起成立土地平准基金,扶持土地开发整治。
长期以来,我国通过户籍管理人为地将城市与农村分割开来,形成两道不可跨越的鸿沟,改革开放以来,户口管理有所松动,但根本问题没有解决。现在,房地产调控措施中又将户籍作为限制房屋买卖的重要因素,这就意味着如不解决户籍,进城的农民永远享受不了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因此,建立城乡一体、以居住地为依据的人口登记制度,最终消除了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才会激发农民消费需求,推动经济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