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27日表示,2010年至2012年,全国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数量为2505万人,年均达835万人。城镇化要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徐绍史是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镇化工作情况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表示,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初步为农业人口落户城镇开辟了通道。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2.57%,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不过,当前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
“被纳入城镇人口统计的2亿多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方面平等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内部出现新的二元结构矛盾,制约了城镇化对扩大内需和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也存在着社会风险隐患。”徐绍史说。
徐绍史说,城镇化要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提升城镇居民生活品质。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异地就业城镇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要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等覆盖城镇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