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品牌农业,必须做足“特色”文章,以“特色”引导消费,创造市场新需求
在农产品总体上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一般大路产品很难旺销,农民增产难增收。农业要突破“谷贱伤农”、“菜贱伤农”的怪圈,就必须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突出各地的“特色”,在“特色”上做文章、下功夫,生产出高品质的特、新、奇产品,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选择的要求,做到“人无我有”,发挥比较优势,以“特色”引导消费,以“特色”创造市场新需求。
特色农产品的打造,一是要充分挖掘富有典型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如阳澄湖大闸蟹、和田大枣等,这些产品都是经过多年市场检验赢得较高美誉度和知名度的产品,应重视种质资源的保护、改良和在当地的推广。二是因地制宜,走“引进-试验-推广”或“引进-吸收-创新-试验-推广”的路子,将特色品种打造成特色优势产业。
发展品牌农业,必须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以质量赢得消费者信任
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在现有国家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标准尤其是我国农产品主要出口国的标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从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到产品品质、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全程标准指标体系,提高我国农业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使生产经营每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循。
二要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的贯彻实施。要把农业生产标准、新技术、新成果规范为便于农民掌握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通过农业电视节目、举办专门的培训班、送科技下乡、田间地头技术指导等途径,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推广工作,引导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生产企业按标准化组织生产。
三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指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要加强对农药的登记管理工作,针对农产品药物残留问题,强化专项整治行动。
四要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委托取得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加强对批发市场、超市及自由市场上的农产品的抽检,防止问题产品带“毒”进入百姓餐桌。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建立严格详细的供货销货档案,以便发生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加以处置并对相关责任者进行追溯。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要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从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应有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指标及合格证明,发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停售,召回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五要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农业执法综合能力,逐步建立起体制健全、队伍稳定、素质过硬、装备先进、执法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发展品牌农业,必须重视合作生产,追求规模效益
一是利用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加工、营销、品牌、信誉优势。推行“公司+基地+协会+农户”、“订单农业”、“契约农业”等现代农业发展形式,让广大农户加入到供、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链网中来,规范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企双赢。
二是因地制宜,积极稳健地推进专业村镇的发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的、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立足本地自然资源和传统产品的特点,通过政策扶持、企业引领、能人带动,以及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发展有竞争力的特色产品和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块状经济格局,实现资源优势向品牌优势的转变。
三是发挥好股份制联合家庭农场、地区性或跨区域农业集团、现代化流通体系、涉农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不断扩大生产规模。
发展品牌农业,必须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提高服务水平
一个品牌的培育需要农民、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共同形成合力。农业科研队伍的壮大、科研条件的改善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增强、特色农业资源的挖掘提升、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企业的引进、土地的流转、示范园区和基地的建设、产业项目的投融资、交通水电设施的配套、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专业村镇建设、标准化的推进、品牌的认证、产地批发市场的建设与管理、现代流通体系的完善、良种农资农机的购置、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品牌的推介等等,都需要政府在财政、税收、政策等方面不断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从而为品牌的创建、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