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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武县“瓜农之死”案一审宣判

2013-12-28

    本报讯(记者 张振中 杨娟)本报持续关注的湖南省临武县“瓜农邓正加之死”事件取得最新进展。12月27日下午,湖南省永兴县法院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有期徒刑11年,分别判处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

    记者从永兴县委宣传部获悉,经法院审理后认为,2013年7月17日上午,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与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因邓正加妻子黄某谩骂行政执法人员,且邓正加用秤杆戳向廖卫昌,四被告便上前对邓正加进行殴打,诱发邓正加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汇处畸形血管破裂,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四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自首。鉴于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畸形脑血管破裂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死亡,四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是导致畸形脑血管破裂的诱因,结合四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及本案中所起的作用,依法对廖卫昌予以从轻处罚,对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予以减轻处罚。

    对此庭审结果,死者邓正加的女儿邓艳林表示,家人并不认同“城管的伤害行为是父亲致死的诱因”这一说法。“城管用秤砣打死了父亲,庭审中却未提及‘秤砣打人’的字眼,我们认为法院对涉事城管判决过轻,不能给父亲讨回公道,准备进一步申请检察院抗诉。”参加庭审旁听的邓正加儿子邓青强告诉记者。

    邓艳林透露,父亲身亡后,临武县城管部门及涉事城管家属从未向家人致歉。而在庭审前一个星期内,不断有人找他们谈话,要求与死者家属签署谅解协议。

    父亲是因外力诱发?还是殴打致死?邓艳林悬着的心并没有完全放下来,而同样让她揪心的是,直到现在,父亲留下的大片果园政府方面少人问津,大量水果滞销。邓艳林说:“父亲不在后,母亲身体一直不好,家里60多亩田地由没有种植经验的哥哥一人接手。现在正是脐橙上市的季节,家里缺少劳动力,加上销路不畅,好不容易摘下来的脐橙却因父亲死后客户流失而堆积在家,现在还剩下近5万斤没卖掉。”邓艳林表示,“家里的主心骨没了,我们不会选择原谅,只希望法律能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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