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徐博 徐扬 张桂林
新年伊始,在甘肃省兰州市,6名农民工爬上一幢大楼后要跳楼。原因是公司拖欠他们工钱,讨要5个月未果。
为了带上血汗钱回家过年,一些农民工不惜“以命讨薪”。十年治欠薪,尽管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总体上得到遏制,但高发、多发的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建筑业欠薪仍突出,且向制造业蔓延;民营企业欠薪未减,政府项目也日渐增加……
从原本简单的劳资纠纷,演变放大为社会焦点,欠薪与讨薪,似已成为年终岁尾挥之不去的话题。治理欠薪的考题为何如此难解?
治理欠薪,十年有何进展?
以重庆农妇熊德明向总理求助讨薪为标志,我国从2003年底掀起了清理欠薪风暴。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组数字反映出中国政府治理欠薪的决心与力度。
《200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披露,截至2004年底,全国已偿还建筑领域历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32亿元。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11年,人社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为533.5万名劳动者补发工资等待遇155.1亿元。
2012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622.5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00.8亿元;2013年前11个月,追发工资等待遇223亿元。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恶意欠薪”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2013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039件,公安机关立案1423件。
“‘欠薪入罪’打击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人社部劳动监察局局长闫宝卿说。
随着“欠薪入罪”威慑作用的发挥,以及设立“欠薪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基金”等一揽子措施的实行,欠薪问题得到了一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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