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必须避免“无情的增长”、“无就业的增长”、“无未来的增长”。
从这一点出发,广东在过去一年的改革发展围绕着惠民便民利民展开:《关于提高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确定未来4年投入820亿元帮扶困难人群达5400万人次;《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计划到2017年珠三角要在全国重点区域率先达标……广东既要努力当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又要全力争当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排头兵。
正如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在刚刚闭幕的省委全会上所强调的,要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落实中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突出抓好底线民生,突出抓好就业工作,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高度重视做好“三农”工作。
一系列惠民生的重大措施陆续出台
过去一年,围绕提升就业社保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优化基层文体服务、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开展助困扶残、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异地务工人员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物价惠民、加强环保设施和生态工程建设等,广东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具体的重大措施。
一个个数据组成了去年广东民生工作的初步答卷:去年上半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68.4元,同比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6528.2元,同比名义增长10.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去年前三季度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38.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5.6%,9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37%,控制在3.5%的目标以内。截至去年9月1日,我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已达95.86%,与上年同期就业率(94.65%)相比略有上升。
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去年的建设任务是基本建成115837套,新开工78388套。截至去年10月底,全省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86664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9026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35746套,分别占省年度任务的110.6%、179.5%、117.2%,预计将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在提高低保补助水平方面,去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制度,这是对各地政府的强制性要求,对地方政府开展城乡低保工作具有杠杆调节和指导作用。同时,全省建立了低保救助自然增长机制,把低保工作实效纳入政府政绩考核。
作为中国流动人口最多的省份,广东高度重视外来工群体的利益诉求和城市融入,力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先后在全国首创外来工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等制度。不仅如此,广东还面向外来工招考公务员、放开异地中高考等,用一系列新招、实招,解决外来工最关心的问题。
广东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好贫困的问题。对于省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去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及重点县(市)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13—2015年新一轮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重点帮扶 2571个村、20.9万户、90.6万人,扶持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p#副标题#e#
“经济蛋糕”的“民生味”调得更浓
发展为了谁?发展成果由谁享有?衡量发展成败的标准是什么?这些是任何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都必须回答的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不畏困难挑战,勇担历史重任,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执政者的责任所在。
过去的一年,广东经济发展稳中有进,预计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5%,地区生产总值和外贸进出口总额双双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2万亿元,其中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5.8%,占比提高至57%。
在外人眼里,广东财政收入连续20多年居全国首位,改善民生的底气足,有钱自然好办事。可现实却是:广东人口超过1亿,“分母”很大,人均财力在全国仅排第二十位。即使如此,特别是近几年广东经济运行遇到较大困难时,全省上下仍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民生支出。
近年来,广东突出“民生优先”,全省的“财政蛋糕”每年切给民生事业的超过了六成,省级财政民生事业支出比例更是超过七成。从2011年起,我省每年都制定并落实十件民生实事,并将此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固定下来。#p#分页标题#e#
特别是去年,广东在做大“经济蛋糕”的同时,把“民生味道”调得更浓,突出重点加大投入,扎实推动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2013年省级超收收入中约86%用于改善社会民生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按照预算,全省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十件民生实事资金达1576.06亿元。
省政府从2013年省级超收收入中安排6.68亿元支持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其中将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3亿元,安排医疗救助金1亿元。按照国务院要求,我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80元/年·人提高到320元/年·人,其中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补助标准从182元/年·人提高到208元/年·人。
民生领域的改革也要啃“硬骨头”
在民生领域的改革,同样要啃“硬骨头”。去年底,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省政府出台《关于提高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决定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残疾人保障水平和孤儿生活保障标准,并列为201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之首。
省长朱小丹要求,在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中,多开展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意见建议的调查研究,重点抓好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问题,抓紧制定规划、完善政策,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改变被动局面。
按照已经定下的目标,力争到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珠三角地区达到全国前列。到2017年,建立起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底线民生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力争全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达到全国前列。#p#副标题#e#
据测算,2014—2017年,全省底线民生保障资金总支出超过820亿元,将惠及特殊困难群体5400万人次,其中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支出619.58亿元,省级财政补助支出超过356.32亿元,补助比例超过57.5%。
在孤儿保障方面,明年起,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供养标准达到全国前六名。残疾人保障方面,每年按不低于10%的增幅提高全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明年起达到并保持全国前十名。基础养老金方面,今年7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80元/月,达到全国前十名;2015年7月起提高到 100元/月,达到全国前六名。医疗救助方面,今年起以每年缩小四分之一差距的速度,提高全省城乡医疗救助水平,2017年达到全国前十名。城乡低保方面,2014年全省城乡低保补差水平达到全国前十名,2015-2017年保持在全国前十名。
策划统筹 陈韩晖 谢思佳 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