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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改革纳入2014年工作重点

卢轶2014-01-15

  来自农业部的最新数据,截至2013年11月底,全国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面积已达到26%左右。而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土地制度改革进行系列部署 后,种种迹象显示,农村土地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日前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就把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引导和规范集体经营性建 设用地入市以及修法立法工作等纳入了2014年的重点工作。

  农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达26%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农地流转一直被视为新一轮改革的重点方向之一。

  十 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 同权同价”;“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革完善农村宅基 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等,为下一步改革指明了方向。

  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地流转”中走得较快的一步。来自农业部的最新数据,截至2013年11月底,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面积达到26%左右,全国农村承包50亩土地以上的大户达到287万家,家庭农场的平均面积达到200亩左右。

  但在大多情况下,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是被合并在一起的。而下一步改革的方向,有望在稳定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推进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机制,为其在更大范围内优化流动配置和发挥作用拓展空间。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这意味着农民可以把自己的承包地转让经营,如果需要了还可拿回来。”

  不过,深化此项改革的前提是坚持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是应有之义。

  引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国 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在部署2014年重点工作时,将“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列为第四项重点工作。其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被明确为第一项重点改 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加快征地制度改革;二是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三是引导和规范集体经 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在引导和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徐德明说:“要在总结地方已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会同有关部门, 研究起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的指导意见。加快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集体建设用 地要进入市场,还涉及取得、使用、转让等环节的制度设计和修改,需要与征地、财税、乡村治理等相关领域改革协同推进。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规范有序推进这 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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