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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号文件: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高文 李琭璐2014-01-25

  1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办公室副主任唐仁健共同解读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就中国农村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粮食安全:科技作支撑

  发布会上,陈锡文表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是新世纪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第11次把每年一号文件锁定在指导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上,可见党中央国务院确实对中国的‘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当前中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连续10年中国粮食产量持续增产,农民收入也持续快速增长。”

  陈锡文着重说明了我国的粮食安全战略:去年我国的粮食总产量超过了6亿吨,达到了12039亿斤,比前年增产了247亿斤,比11年前的2003年产量增加了3425亿斤。今后粮食的基本方针是:“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

  唐仁健在针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体系建设时指出,最长远的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保障根本出路在科技。今年一号文件对科技部分非常重视,主要提到良种和机械化两方面。杂交水稻已经改变了中国粮食的命运,让世界为之关注,同时,国家在良种上、品种上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机械化方面,2013年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到59%。今后的总要求和目标是推进以粮食为主的大田作物全程机械化,但机插秧、机采棉及糖料收获等薄弱环节仍不容忽视。#p#分页标题#e#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关于谷物自给与适当地扩大粮食进口是否矛盾时,陈锡文说,这两方面并不矛盾。从供求的角度来说,今年的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两句话要求,即:要求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中国人的饭碗要装中国粮,主要是装中国生产的小麦和大米,目前作为口粮的小麦和大米97%以上是自给的;我国的进口粮食品种主要是大豆,前年的进口粮食总量达8042万吨,其中大豆占5838万吨。

  农产品价格:逐步建立目标价格制度

  针对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陈锡文表示,现在的粮价决定机制是通过政府制定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价决定。政府决定价格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粮食生产的成本,二是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必须有合理的利润,三是考虑市场的供求关系。并不是说由政府制定的最低价和临时收储价就不考虑市场因素。但是粮食不断增产,而市场需求的粮食又有各种各样的品种,有个比价关系,相当程度上出现了不适应的情况。            

  陈锡文介绍,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就是由政府制定最低价格、临时收储价格逐步转向实行目标价格。目标价格的方向是由政府告诉农民今年什么样的供求情况,提供一个价格水平的预测。而实际的粮食生产出来后,可能供求关系还会有新的变化,市场价有可能高于目标价格,也可能市场价会低于目标价格。

  陈锡文进一步阐释,当粮价高于目标价格时,城里的一部分低收入消费者可能承受的消费压力比较大,政府就会对城镇的低收入消费者进行适当补贴。同样,当实际市场粮价低于政府公布的目标价格时,政府就要对农民差的这一块进行补贴。到现在这还是一个理想状态的政策设计。#p#分页标题#e#

  陈锡文透露,今年我国可能会对一部分品种实行临时收购价格,主要是对新疆自治区的棉花和东北、内蒙古的大豆。这两个品种过去没有纳入最低收购价格的范围,但是都在收购以后由政府根据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实行临时收储价。今年打算对这两个品种先行试点,其他试点再进一步推进,现在正在制定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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