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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试点全面推开 能否终结因病致贫引关注

nadmin20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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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设的要求,2014年将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新华视点:大病保险能否终结因病致贫? 

  国务院医改办近日给出的最后时间表:今年6月底前所有省份要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130多个城市开展了大病保险试点。城乡居民从中获益几何?试点的全面推开,能否为因病致贫画上“句号”?

  大病面前,现有医疗救助制度“杯水车薪” 

  国务院医改办的数据显示,全国已有27个省份开展大病保险试点,覆盖城乡居民2.9亿人。而截至2013年8月底,大病保险已累计补偿金额6.3亿元。

  大病保险试点始于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从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切出一部分,为大病患者提供“二次报销”,以防“因病致贫”。

  尽管我国新农合和基本医保已实现全民覆盖,但因筹资和保障水平偏低,仍有不少家庭因灾难性医疗支出而陷入困境,以致出现“锯腿自救”“刻章救妻”“抢钱救儿”等现象。

  浙江省卫计委医政处副处长俞新乐说,从统计看,肿瘤、终末期肾病等需要长时间、且花费巨大的慢性恶性疾病患者,是致贫、返贫的主要人群。

  在这些大病面前,现有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患者而言只是“杯水车薪”。一方面资金微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城市医疗救助支出超过49亿元,平均每人每次获助258元;农村支出83亿元,平均每人每次148元;另一方面,救助范围有限,医疗救助主要针对城乡贫困人口,而大病压垮的不仅于此,普通农民、城镇居民甚至职工都有可能“因病返贫”。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说,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这有利于筑牢群众看病就医托底救急的网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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