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企对接应采取点对点合作方式
新品种的推广应该选择排他性合作方式,定点做强。现在有些新品种的推广是几个单位与几个单位合作,如果没有点对点的合作方式,就产生不了好企业,也很难产生应用于生产的好品种。科企对接的“一夫一妻制”才是最长久稳固的。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副局长廖西元
种企从研发到售后没有形成有机整体
国内种子企业除了在品种(耐密性、抗逆性)和技术上遇到了门槛之外,更重要的问题还出现在了营销环节。国内企业对于市场细分、产品定位等营销环节还处于粗放式发展期,没有针对具体的市场“对症下药”。从营销的环节来说,国际种子企业如孟山都、先锋、先正达等,要比我国领先很多。这不是某个企业自身的问题,主要基于整个体系,我国的种业产业链条经常是割裂的。育种由科研部门来做,生产由农民来承担,种子公司进行粗选和包装销售,经销商就是向农民卖种子,整个基于种业上下游持续发展的生态循环系统尚未形成,而跨国企业从研发一直做到售后服务,已经形成为一个成熟的整体。这也是国际种业和国内种业公司发展不同的根源。
——中国农业大学客座教授刘石
种业界三种不良倾向应引以为戒
现在种业界有三种不良倾向应当引以为戒。一是“跟风”型。有些育种人员一看“郑单958”、“先玉335”市场上很火,便跟在大品种屁股后边跑,贪大求全。既追求高产,又想高抗;既希望优质,又要广适。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客观条件尚不具备。如此“跟风”,其结果是贪大而大不成,求全而全不得,劳民伤财白搭工。
二是“改良”型。把大品种拿过来,对其父本或者母本的某一无关本质的特征特性修修补补,然后改头换面,重新命名,报审报批。如此改良,品种重新起了个名字,但种质资源里并没有增加新品系。
三是“反常”型。育种人平时搞试验期间很少有人关注,一旦得了奖便多方关注,多方伸手,没亲自参加试验育种的人也想挤进名单里。而对真正有功人员如何重奖、如何提升职称等待遇问题却不够关心。这种反常现象不利于调动和保护育种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农民日报》高级记者宋逊风
新品种同质化现象严重#p#分页标题#e#
首先,目前玉米育种界急功近利,“类958”、“类335”品种不断,但由于同质化严重,难有上佳表现;其次,有名无实、昙花一现的新品种仍将大量充斥市场;第三,德美亚系列品种、先玉系列、正大号系列、迪卡系列等洋品种种植面积仍将持续增长。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佟屏亚
打击套牌侵权需要持续化,加大处罚力度
套牌侵权行为会影响企业研发的积极性。要加强种业打假,重点是要持续,如果能连续打假3到5年,市场秩序会好很多。此外,还要加大套牌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举个例子,发现了1000斤侵权的种子,每斤售价10元,按照5倍处罚的话罚款5万元。事实上,被剽窃的是育种人员的劳动成果,这些成果是耗时5年、10年,花费上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培育的新品种,处罚侵权行为时,应考虑到这些培育代价,制定相应的商业性处罚。
——国家玉米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张世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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