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全国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第四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经管局(站)长班综述
本报记者 乐明凯
4月14~18日,2014年第四期全国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在湖北武汉华中农业大学举办,来自山东、湖北、江苏、陕西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的经管局(站)长,以及农业部系统干部共93人参加了轮训。
农业部总农艺师孙中华出席开班式并作主题报告。他强调,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最重要的财产权益、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基础和关键。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也要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坚持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
培训班的学员们围绕农村土地流转、新型经营主体培养及规模经营、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培育等农经工作中碰到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分组研讨。全体学员还赴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接受现场教学。
目前,市镇两级基本上都建立了资产、资源、产权交易平台,基本保证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技术保障、办公场所、工作经费“五到位”,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湖北省松滋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熊邦华谈到,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没有统一的操作办法和操作流程,市场信息的发布渠道和空间很有限,乡镇之间工作不平衡,差别比较大。通过学习讨论,学员们建议,应该规范运作交易平台,出台统一的政策规定和操作办法及流程,加大设施和人员的保障力度,加大巡查和处治力度。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以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打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了农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毛亚明提出,应重点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金融保险工作,加大规范管理。农经部门在这方面的权威性还不够,建议合作社等审报项目应附有农经部门的审计报告。同时,还要防止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后的非农化风险,损害群众利益风险。学员们反映,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在各地实际情况差异很大,评价标准应由市县一级制定,以实现家庭经营效益最大化为原则。#p#分页标题#e#
土地流转要符合自然规律,按照法律说话,也应当尊重农民自身的意愿。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经营管理总站农经师金跃铭提出,关于土地流转,现在突出的问题就是太着急,要求土地流转达到耕地面积的多少,建议推动土地流转不能搞强制命令下指标,应出台鼓励政策,让流转方、受让方都满意。
现在我们这边土地流转影响最大的是流转费的问题。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委农工办副主任杭琰介绍说,农户流转土地还是以经济为趋势,谁出的价格高就流转给谁,如果流转费用过高的话,那肯定是会导致非粮化,因为粮食产值较为有限,农田规划对农户的约束力又不强。所以土地流转是要鼓励,但是为了确保粮食安全,流转费要适当,不能越涨越高。另外搞生态补偿,种粮食的可以给更多补偿奖励也是要提倡的方式。
学员们一致认为,通过这次学习,达到了丰富理论、开阔视野、吸收经验的效果,在当前农村生产关系和农村改革大幕已经拉开的时刻,这几天的学习一定会成为他们推动当地工作的巨大能量,他们也会把这次所学、所见、所思传达出去,让这次培训班的效果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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