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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等负责人就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答问

nadmin2014-04-26

    本报记者

    为加快解决我国农产品产后损失浪费严重问题,今年中央财政加大了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力度,资金规模从5亿元增加到6亿元,增幅20%。近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施工作的通知》,为详细了解补助政策的有关情况,记者专题采访了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记者: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从2012年启动实施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2012~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0亿元资金,补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建设5万座初加工设施,新增马铃薯贮藏能力100万吨、果蔬贮藏能力60万吨、果蔬烘干能力60万吨。补助政策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均衡上市、促进销售。西北、华北、东北等马铃薯主产区,马铃薯销售期从不到半个月延长到了7个月,实现错季择机销售,调节了市场供求。果蔬经预冷后运输,市场销售范围从邻近地区扩大到全国各地或周边国家。二是减损增供、促进增收。农民建设贮藏、烘干设施后,马铃薯、水果、蔬菜产后损失率分别从15~20%、15~20%、20~25%降低到6%、4%和6%以下,相当于每年多增加27.5万吨产量,错季销售还提高售价30~50%,农民由此多增收18亿元。设施使用寿命按20年计算,可为农民带来360亿元的收益。三是提高质量、促进加工。实施科学贮藏后,马铃薯存放3~4月不长芽、不皱缩,苹果、胡萝卜等果蔬存放5~6月不腐烂、不萎蔫,保持了入库(窖)时的品质和外观。同时,延长了原料供应期,拉长了加工企业生产周期,减少了加工企业建设数量,节约了社会资源,提高了加工企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四是增强预期、引导生产。农民有了贮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种什么作物都不再担心卖难、价格不好等问题。

    如果价格不好可以先储起来,等价格达到预期后,再上市销售。项目实施区农民反映,国家支持建了科学实用的初加工设施,农产品几乎没有损失了,还提高了品质,加上市场稳、价格好,现在不愁卖了,敢放心种了。

    记者:在规范补助政策实施方面,近年来农财两部采取了哪些做法?

    答: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农业部、财政部每年联合制定年度实施指导意见或实施工作通知,明确补助政策实施原则、实施内容、组织管理和监管要求等内容。二是完善技术方案。农业部每年组织专家编制年度初加工补助设施技术方案和培训教材,明确了每个设施的技术特性、技术参数、技术图纸和验收方法,以及设施建造、使用、维护等操作步骤。三是加强项目培训。对所有项目实施县开展管理与技术培训,统一项目管理部门的思想认识,明确操作程序和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今年培训将纳入阳光工程培训,每个项目县培训300~500个补助设施建设户。四是推进信息化管理。建立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县级项目管理部门要将补助设施审批信息和验收信息分别在审批和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各级农产品加工管理部门可以随时查询辖区内每座补助设施审核、建设、验收和资金拨付等情况。五是推进科学使用。统一设计了补助设施编号方法,规范了设施标识,每座补助设施有全国唯一编号,有统一的标识LOGO,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操作规程,农业部组织专家编制马铃薯、甘薯、苹果、梨等17种农产品贮藏保鲜和红枣、枸杞等6种农产品热风烘干操作规程。提高利用效率,结合各地农业生产实际,积极探索设施应用新途径,推动设施综合利用,实现“一窖(库、房)多用”。六是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实行两次公示制,分别在确定建设主体和补助资金拨付环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农业部、财政部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确保项目阳光操作、规范实施,确保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农业部每年年初还组织专人对上年建设设施的4~5%进行电话回访,了解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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