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广州市拟出台新规鼓励农家乐发展。日前,《广州市农家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在广州市法制办网站上公布。《办法》明确,对符合举办政府会议要求的农家乐,经公开招标等方式列入政府采购会议、培训定点接待单位名单。
农家乐项目应纳入扶贫计划
《办法》开宗名义解释:农家乐是指利用农业(农、林、牧、副、渔)和乡村旅游资源,以观光农业、农事体验、乡野休闲为特色,提供餐饮、住宿、观光、娱乐、农作和购物等服务,且具有较强参与性的经营业态。
记者注意到,《办法》还要求各级政府应将农家乐纳入新农村建设、旅游业发展这两项规划中,并与扶贫结合,即对口扶贫单位和有关区政府应将农家乐项目纳入北部山区扶贫计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计划,推动农家乐发展。
同时,农家乐经营者建立行业协会也将得到鼓励和支持,以形成行业自律。《办法》明确农家乐经营者出售商品和服务收费应当明码标价,货真价实,不得设置侵犯游客隐私的设备,也不得欺行霸市,诋毁其他农家乐经营者的声誉,同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所在区统一的服务投诉电话号码“12345”,方便游客投诉。
信用监管制度也将在农家乐项目中推行。根据要求,市旅游管理部门建立农家乐经营者信用档案,记录农家乐等级评定、经营管理、投诉信息和各相关部门执法信息,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并公告相关信息,其中包括农家乐等级评定以及晋级、降级和取消等级情况,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农家乐经营者经营活动的处罚情况,以及受理投诉、申诉及其处理情况。
农家乐可申请等级评定
为了鼓励和扶持农家乐发展,《办法》还规定,广州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在“广州旅游网”网站设立“广州农家乐”专栏进行公共营销,公布广州农家乐地图、介绍和指引。
值得关注的是,农家乐经营者可申请农家乐等级评定。对通过农家乐等级(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的星级农家乐,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按不同星级给予财政扶持。
同时,《办法》鼓励村集体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旅游接待和公共服务设施,利用农村闲置的学校、会堂、仓库等房产资源建设配套项目,并开展统一服务、统一管理、统一营销等方式,组织、指导农民开办经营农家乐。
对以“整村开发”、“企业+农户”、“农民合作社”等形式组织分散农户共同开发的农家乐旅游项目,为农民增收和旅游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财政扶持。
记者了解到,《办法》还特别强调对农家乐的推广和营销。其中明确,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应引导、组织旅行社开发推广农家乐旅游产品,引导城乡居民到农家乐旅游休闲度假。同时,鼓励幼儿园、中小学、高等学校选择具有满足教育功能特色、符合安全要求的农家乐经营者联建教育基地、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农事体验场所和运动拓展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