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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政策加力让农民买账

nadmin2014-06-27

  秸秆禁烧:政策加力让农民买账

  本报记者 乔金亮

  除了焚烧,秸秆还可“变形”成多种产品。图为江苏锦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加工制作的秸秆制品。 崔根元摄(新华社发)

  进入麦收时节以来,一些地区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个别地方甚至引发了火灾。虽然各地对此明令禁止,并加大处罚力度,但治理效果并不理想。农民为何仍然习惯于将秸秆一烧了之,大力推广先进的秸秆回收利用技术和处理方法究竟难在哪里?

  “露天焚烧秸秆的,对责任人处以每起200元的罚款。”夏收时节,行走在粮食主产区的不少乡村,治安处罚的宣传标语醒目地挂在路边。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早在2007年夏收时,农业部就要求各地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焚烧。近年来,环保部门还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国农作物秸秆焚烧情况进行着火点监测。

  农业部去年的一项调查显示,2012年我国主要秸秆总可收集量为7.9亿吨,利用量为5.86亿吨,综合利用率为74.1%,较2008年提高了5.4个百分点。综合利用之外,剩余的25.9%为废弃及焚烧的秸秆量。从各省情况看,秸秆综合利用率在80%以上的省份有7个,在75%至80%的省份有7个,其余省份均在75%以下。虽然在地方政府大力禁烧和综合利用进步的背景下,秸秆废弃和焚烧量有所下降,但总体进展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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