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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自愿标识是转基因管理趋势

魏铭言2014-10-21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 转基因食品是否应该全面标识以确保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前日,农业部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官员寇建平在武汉公开表示,国际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对所 有转基因产品进行标识。他同时表示,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的趋势,是从我国目前采用的按标识目录定性强制标识,发展到定量强制标识,最终是自愿标识。

  农业部官员释疑

  “目录”12年不更新

  2002年,农业部首次公布农业转基因生物第一批标识目录,共五类17种,包括当时我国批准商业化种植或进口的转基因棉花种子、大豆种子、玉米种子、油菜籽、番茄种子等。

  但这个目录不断被质疑,首先是中国批准了转基因木瓜的商业化种植,为何不要求市售木瓜标识转基因?近年来,很多反转人士还激烈质疑:转基因标识目录为何12年不更新,政府监管缺位是否造成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消费了转基因食品?

  对上述质疑,寇建平坦言,我国种植的木瓜,绝大多数是转基因木瓜,而且这些木瓜多为小农经济下的零散种植零散销售模式,没有包装,无必要也无可能进行转 基因标识;转基因标识目录之所以说12年没变,是因为这些年来,我国批准产业化种植、进口,作为食品加工原料的农作物,没有增加和改变。如果有一天,我国 批准转基因水稻、玉米、大豆的产业化种植,这个目录肯定要更新。

  

资料图:转基因食用油。参考消息

资料图:转基因食用油。参考消息

  “挺转”人士呼吁

  转基因定量标识

  同日,包括两院院士在内的多位“挺转”科学家呼吁,我国转基因标识制度(指《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应尽快改革,采取国际较通行的定量标识制 度。中科院院士许智宏举例说,对转基因监管最严格的欧盟,也要求食品中转基因成分超过0.9%以上的,须进行标识,0.9%以下的无须标识。

  寇建平此间并未对我国转基因标识制度改革给出时间表,但他说,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的趋势,是从定性强制标识,到定量强制标识,最终是自愿标识。

  寇建平举例说,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采取转基因食品自愿标识制度,或对标识没有要求。欧盟、日本等60多个国家,要求对转基因食品进行定量标识,即食品中检测含有超过一定量的转基因成分,就强制标识。#p#副标题#e#

  ■焦点

  转基因标识和安全性无关?

  农业部官员:持有安全证书的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

  “标识和安全性没有关系”,农业部科教司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与知识产权处处长寇建平解释说,标识只是告诉大家选择权和知情权,安全性是安全评价的时候、发证书的时候已经解决了,和安全性没有关系。

  同时,寇建平强调,关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等专业权威机构早已有定论:通过安全性评价,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食品,可以放心食用。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一例转基因食品被证实食用不安全的事件。

  我国转基因标识少,因监管缺失?

  农业部官员:我国的转基因标识管理制度世界最严

  寇建平介绍,中国的标识是最严格的,因为全世界只有中国采取了定性标识,而其他国家均采取自愿标识或全面定量强制标识,后者是为转基因成分设定一个阈 值,比如号称转基因监管最严的欧盟,转基因成分超过0.9%的食品才要求标识。日本(定量标识的)阈值定得更高,5%,韩国是2%,澳大利亚是1%。

  “应该说明的是,国际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对所有转基因产品进行标识”,寇建平表示,随着转基因技术的不断发展,更多的转基因农作物获批产业化种植,转基因食品的标识,从定性到定量,再到自愿,将是一个趋势。

  “目录”食品未标识是否处罚?

  专家:企业产销转基因标识目录食品却未标识,违法成本较低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咨询组专家、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杨晓光介绍,我国目录内的转基因食品标识情况总体较好,如超市上不少大 豆油,已标明由转基因大豆压榨。目前的新问题是,机构改革后,转基因农作物标识归农业部门管理,市场上转基因作物加工食品归食药监局监管,目前对转基因食 品的标识监管,还有待两部门协调,或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后,食药局对转基因食品标识作出具体监管规定。“从过去农业部门的监管经验来看,转基因 标识目录内的产品不标识有处罚,但处罚金额少,企业违法成本较低。”

  追问

  转基因水稻能否续签安全证书?

  我国两种转基因水稻的安全性证书已过期失效整两个月,能否获得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的安全性评价,续签安全证书,被认为是我国转基因水稻有无产业化可能的关键一步,无论挺转派、反转派还是普通公众,都高度关注。

  昨日,在全球转基因农作物发展现状和未来展望国际研讨会上,农业部官员和转基因水稻研发团队负责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张启发,分别对转基因水稻能否续签安全证书的问题,做出回应。

  转基因作物产业化

  需理清若干问题

  “农民欢迎是转基因作物推广的前提,但颁发安全证书,还需综合评估以下内容才能做到科学决策。”农业部科教司生物安全管理与知识产权处处长寇建平说,对 转基因作物的安全综合评价包括:第一,对农业生产、粮食安全、种业安全的影响,如生产需求、作物性能要复核品种审定的标准;第二、对经济国际贸易等的影 响,如及时申请主要贸易国的安全证书;第三、对环境的影响;第四,社会的接受程度;第五、只是产权状况评估等”。

  寇建平认为,在转基因作物产业化之前,要把上述问题都理清楚,“不是说农民欢迎就可以”。#p#副标题#e#

  转基因研发专家称

  安全证书如“白纸”

  国务院2001年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转基因作物没有获得安全证书,不允许生产流通。作为曾获得安全证书,但目前过期失效的两种 转基因水稻研发团队负责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华中农大教授张启发表示,对安全证书,团队正在向国家农业转基因安全委申请续审评、续认证,但对获批时间, “没有预期”。

  张启发说,即使拿到安全证书,转基因水稻的产业化在我国仍面临困境。他回顾,2009年,华中农大研发的两种转基因水稻首次获得国家农业转基因安全委签 发的安全证书,但之后五年,这份证书等同于“拿在手里的一张白纸”,转基因水稻仍然不能往产业化方向走一步,不能发展种子品种,“没有公司能接过去规模生 产,产业发展更无从谈起”。

  对“转基因水稻迟迟不能产业化,是农业部不作为”等挺转人士的质疑,寇建平解释说,转基因农作物获得安全证书后,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取得品种审定证书,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才能进行商业化种植。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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