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是眼下齐鲁大地农村最热的词汇。4月10日,在山东省东平县新湖镇堤子村,农业部百乡万户调查山东组4位成员,走家串户,围绕这两个“热词”,与当地农业干部、村“两委”干部和农民代表“热聊”了一番。
今年54岁的苗青,拿着新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言语中难免激动:“农民手里也有证了!我打听了,有了这个证,地权就有保障了,不仅可以放心流转出去,今后还能入股或者抵押贷款。”
东平县经管办副主任包东介绍,2014年以来,东平县全面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截至目前,已有580个村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占应确权登记颁证总村数的90%。流转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传统的农民间自发的流转,一种是流向以企业、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主体的规模化流转。“其流转价格、结果和引发的效应,大不一样,值得研究。”包东说。
“俺邻居家都进城打工了,5亩多地交给俺兄弟们种着,还是种粮食,一亩地一年三四百块钱的流转价,一年一商量。”村民巩建东说。
“俺家有3亩地,流转给村里引进的公司种苗木了,每亩一年1000斤小麦的流转价,合同签了10年。”村民白显凤介绍了另外一种方式。
“这两种方式值得深思。”调查组成员表示,“第一种方式在农村还很有生命力,但流转收入低,没有合同保障,好处是还在种粮。第二种方式程序规范,农民收益高,但有一定的经营风险,而且有‘非粮化’趋势。”
“因为流转形式规范,流转收益高,第二种方式不仅发展迅速,还在冲击第一种方式。这两年,村里已整体流转了1500多亩土地,种植苗木和蔬菜。”村党支部书记蒋庆礼说。
数据可以证明:2014年,东平累计流转土地面积14.61万亩,流转前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流转后种植粮食的仅为7.72万亩,约为流转前种植面积的
52.84%。
调查组认为:“土地的规范化、规模化流转是大趋势,而警惕流转土地‘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又是大要求。因此,孰优孰劣暂且不论,当前的重点应是区别对待,重在引导。”
调研组通过细致调查,给出了建议:第一种方式,应在规范引导的基础上,加速培养本土生的粮食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特别是通过农民合作与联合、开展社会化服务、加大扶持力度等,提升其规模化经营水平,保障其种粮收益。第二种方式,一方面应通过政策倾斜、完善服务等方式,提高土地转入主体的种粮积极性;另一方面又应加强风险控制意识,设立准入“门槛”,订立经营“规矩”,帮助其降低经营风险,保障转出土地农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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