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三农”调研启示
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战略部署,明确了互联网在“三农”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促进“三农”发展指出了方向。近来,我们对北京、河北、辽宁和重庆等地区调研表明,互联网已开始深入到“三农”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互联网在农村发展趋势来看,将会展现出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又一次重大变革。
互联网是引领“三农”发展的重要手段
“三农”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和社会等多方面,如何促进各领域协调发展,是农村工作的难点。互联网之所以能成为解决“三农”难点的手段,其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特点。
(一)互联网对“三农”的“兼容”效应。互联网能够渗透到“三农”工作各个领域,形成了诸如“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人才培养,“互联网+”科技推广,“互联网+”乡村治理等多种形式,对“三农”工作都起到了助推作用。
(二)互联网对“三农”的“集聚”效应。我国农村多而分散,如何有效满足千家万户对生产和生活需求,一直是个难题。互联网可将农民分散的个性化供给和需求积聚起来,通过各种网络平台集聚形成规模效应,实现为农服务的便利化。
(三)互联网和“三农”的“互吸”效应。相比城市而言,农村的互联网市场未来需求更加广阔,农村对互联网的吸引力,以及农民对融入互联网的愿望都十分强烈。对“三农”这片互联网蓝海来说,互联网的“互吸”效应一方面能够动员更多的政府部门、企业、厂商、社团,通过政府信息服务、B2B、B2C、O2O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有针对性地为“三农”服务。另一方面,随着农民电子商务意识的增强,“三农”工作将更多地依靠互联网来开展,包括农产品电子商务、便民服务、互联网村务管理等方面。
“互联网+三农”必须要遵循三项原则
在“三农”领域,在利用“互联网+”的时候,还需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农民的利益为导向。首先,推行互联网对于农民来讲,应遵循“实惠、平等、公平、方便”的原则。实惠是指农民能够从互联网得到好处,增加收入;平等是指农民在购买和销售农产品时双方能够平等协商定价;公平是指在农产品交易中,农民对确定农产品质量等级等有话语权;方便是指互联网为农民生产、销售提供了便利,对其操作农民易掌握。只有这样,互联网在农民生产生活中才受欢迎。其次,发展“互联网+三农”,各地区应根据实际,集中力量,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和特色,以农民最关心的切身利益为切入点,一件一件地去解决。只有广大农民得到实惠,“互联网+三农”才能成功。
(二)具备条件先搞,避免一哄而上。“互联网+三农”大有可为,但在发展初期,不应一涌而上。比如目前,发展“互联网+”乡村旅游,面临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互联网+”农产品销售,面临小规模农户网上推广能力不足、互联网服务平台多而散等问题。“互联网+”并非万能,发展初期,各地区应本着先简单后复杂、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具备条件先搞,取得经验后,以点带面再逐步推进。
(三)发挥年轻人和能人带动作用。实践证明,我国发展好的乡村,多是党支部或乡村能人带动引领的结果。农村发展缓慢原因主要是由于人才和资金的缺乏。互联网时代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年轻人和能人的带动作用。年轻人有思想、有文化、有创业热情,要给他们创造条件,吸引他们回到农村广阔天地施展自己的才华。在实现“互联网+三农”行动中,发挥年轻人作用是关键环节。
“互联网+三农”对于促进农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互联网+”概念诞生不过半年,却显示出了强大生命力,目前“互联网+”行动已进入发展的黄金期。对于“三农”工作,“互联网+”显示出以下重要作用:
(一)通过互联网,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互联网可以渗透到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通过互联网,将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联系起来,成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产前,农民所需的生产资料可以与农资电商和农机具电商进行对接,通过手机、电脑等智能终端购买;在生产中,农民可借助互联网和农业信息服务平台,获取生产信息和服务。山东、江西等地乡村基层,出现了形式多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如“网上农技超市”,邀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入驻,从插秧、植保到收割等农业生产全程服务,都可供农民网上挑选或电话预定。在产后,农民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互联网销售,加快了农产品流通发展。重庆市荣昌县2014年从事网络销售业务公司已达1180家,全年电商销售额达3亿元,同比增长57.8%,当地的“荣昌猪”通过中国畜产品交易网,去年实现了1.5亿元的销售额,并通过电商的发展带动了当地物流业发展。此外,互联网在“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农业品牌建设、农产品加工等领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通过互联网,促进产业化经营,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近年来,农业占GDP的比重逐渐变小,第一产业增速已放缓到了3.5%。我国农业的生产功能逐渐弱化,相反,生态功能、文化传承功能和社会保障等功能正在凸显。实践表明,农业不仅有单纯的农作物生产价值,而且,还可向农产品加工、运销、流通、休闲观光和服务业延伸,使农业呈现出综合型、复合型价值,能够得到多重的利益回报。互联网能够充分发挥农业多功能性,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发挥巨大作用。河北金沙河面业集团通过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和互联网营销,使小麦从入厂到最后挂面、面片出厂最高增值比率达170%和234.5%,带动了3000多个农民就业增收致富。
(三)借助互联网,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的发展和振兴,以及传统农业要向现代农业转变,人才是关键,互联网在培养农村人才和吸引城市人才回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各级政府都建有农技推广网,可以借助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平台将农业科研人才、技术推广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有机结合起来,为农村提供先进生产技术和农业科技人才。此外,还可以借助网络的丰富资源,提供信息咨询和职业农民培训,如农业领域有一个公益性电话号码叫12316,这个平台可接受农民生产、生活等问题咨询。据有关单位测算,该平台现在每年为农民增产和减损合计约100亿元。
(四)借助互联网,改善乡村治理。乡村治理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目前,乡村基层矛盾较多,乡村的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比较薄弱。为了改善乡村治理,建议可做如下探索:
一是借助信息化平台探索村民自治。目前多数乡村依靠村村通广播系统,或村口的宣传栏进行村务公开和管理,但局限性很大。现在依托移动互联网,可以建立村集体内部的信息化自治平台,并依此推进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实现村民自治制度化和规范化;可以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并将农村集体财务预决算、收入、开支、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等信息公开,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管;也可以依托信息化平台,对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开发等集体决策,实现民主管理。
二是借助信息化平台,创新乡村基层管理服务。互联网已渗透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利用信息化平台更好地发挥村两委的服务作用。比如,重庆市荣昌县积极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在村卫生室建设医疗报账系统,给广大村民就医带来了极大便利,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看病难的问题。辽宁省辽阳县将基层党组织体系、基层民主组织体系、综治维稳组织体系、便民服务组织体系、经济合作组织体系、文化宣教和环境监管组织体系和农村社会居民健康工作整合到一起,形成了“6+1”农村社会治理新体系,并建立了“6+1”工作信息平台,有效解决了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该平台可进入15个乡镇、199个村级页面,囊括了党务管理、民诉平台、三资管理、电子商务、土地流转等十几个系统模块。此外,借助互联网平台,可以探索开展法制教育,化解农村矛盾,还可以以互联网平台为抓手,倡导移风易俗,培养良好道德风尚,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三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关爱和服务。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农村社会老龄化问题比城镇更加严峻,问题更突出。据不完全统计,农村空巢老人数量约1个亿,还有近5000万的留守妇女和6000万留守儿童,可以通过互联网整合政府和社会力量,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农村留守人群的关爱和服务。
“互联网+三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互联网+三农”虽然是发展趋势,但也面临着不少困难,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的难题依旧存在。农民常常依赖于中间商,如龙头企业、经纪人、合作社或协会等对接大市场,定价权、订单权都很小,有了电子商务平台,小农无需或减少依赖中间商,可直接对接市场,但这仅是条件较好的部分农村可以做到。由于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完全依靠互联网解决农产品流通问题还不现实,相当多农民还要依赖中间商来解决。
二是乡村物流体系建设问题。互联网出现后,传统的赶集方式逐渐转变为“网上赶集”,传统的“车马配送”正在转变为现代物流配送。但我国农村地域广阔,村庄分散,特别是落后地区网上交易后,购销产品量少而分散,给物流配送增加难度,一时难以解决。
三是农村地区信息获取能力不足的问题。我国农户获取信息的渠道逐渐由过去的口头传播向互联网发布转变,但农村真正能掌握信息的人才缺乏,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依旧不足。应当探索让电子商务操作简便易行,像智能手机那样,即便文化不高的农村老人也能轻易掌握。如辽宁省电子商务协会就针对农民信息应用能力开展培训工作,已先后有1000多名村民参加了培训,各村组织对农民开展网络下乡宣传普及活动,广大农民切实感受到信息化就在身边、信息化能帮助致富。
四是交易产品质量保证问题。随着互联网销售额的增大,交易双方通过网络沟通,尚难确定农产品的质量等级,部分商品在物流过程中也会出现质量问题,这些都会影响互联网销售,特别是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不配套,生鲜农产品质量问题尤为突出。
(二)相关政策建议。在“互联网+”的浪潮下,要真正实现互联网带动农村的发展,各级政府应对如下建设给与付出和政策支持:一是要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防止出现“城乡信息化二元结构”,可借助“宽带中国”战略,实现宽带村村通,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二是要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和流通体系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有效对接,提高流通能力。三是应注重培养提升农民互联网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四是各乡村基层应利用“互联网”将所在乡村的优势资源与农业现代化串联起来,将信息化渗透到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农业政务管理等各环节。
(作者系农业部原常务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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