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 周兆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中央财政向农村倾斜性供给力度和密度的大大增强,城乡教育发展在师资、投入、信息化等方面的差距也有所缩小,但更多的事例表明农村教育发展仍面临着系统性困境。针对当前农村教育发展的窘境,多数人认为,一方面城乡社会二元管理体制是主因,因此问题的解决在于此种体制的破解;另一方面农村教育在简单复制城市教育,缺乏自身特色,因此农村教育要传承传统文化,要增强乡土气息。此二种观点均把城乡教育放在对立面而非城乡社会整体发展的逻辑框架下,这必然会导致重大教育政策对弱势一方以及某一突出问题的关注,而忽略对城乡教育发展的系统性观照,以致农村教育在城市教育快速向前发展过程中迷失方向,陷入“彷徨”。要破解此种困局,我们认为应把农村教育发展置于国家社会统一发展的逻辑框架下加以重视,并一以贯之地分阶段、有步骤地加以政策支持。
重视农村教育的进阶和融合功能
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城市和农村社会空间居住着具有社会等级有别的社会群体。在城市,居住着社会管理者(由地主转化来的各级官僚)及为其服务的群体(仆人、军队等),被称为“国人”;在乡村,居住着生产者(农民)及其管理人(地主),被称为“野人”。总体上,城乡关系不仅是社会生产的附属,也是社会管理的辖属。社会普遍形成这样一种趋势:离农业生产越近的群体,社会等级越低;离权力中心越近的群体,社会等级越高。
因此,在城乡社会等级空间结构的社会发展框架下,首先,应重视农村教育之于农村学生实现社会进阶的功能。远离农业生产与实现社会进阶是我国农民千百年来未曾断续的追求。受社会资本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教育是其实现社会进阶的主要途径。在这种意义上,教育之于多数农民而言是一种工具性存在。因此,农村教育的首要目标是促进农村学生的社会进阶。尤其是在阶层流动趋于固化、教育促进社会流动的功能趋于弱化的当下,我们更应站在激发社会发展活力、促进社会阶层有序流动的战略高度,举各方之力保障农村教育社会功能的达成。其次,应重视农村教育之于城乡社会融合的功能。考虑到城乡社会等级差别的既定事实和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社会态势,我们应通过教育对农村学生传播现代社会的生活、工作和交往等方面的方式和理念,以便于缩小城乡社会的心理距离,帮助农村学生未来进入城市后更好地适应城市社会、理解社会发展。再次,应重视农村教育质量的提升。这种质量提升不仅仅是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应然追求,更是充分考虑到农村教育和农村社会之于社会阶层良性流动过程中的弱势而给予的大力倾斜性支持,使得农村学生在农村受教后能够获得与城市学生同等的社会进阶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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