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市财政局获悉,该市今年安排了3465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对长寿、江津、南川、大足等14个项目区县建设农产品初加工设施,根据其储量给予不同标准的财政补助。
在上述14个项目区县内,财政部门对建设马铃薯、甘薯、蔬菜、水果等产地初加工设施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实行“先建后补”的资金扶持政策。项目区县的确定标准为优势产区、老少边穷地区。推广则坚持集中连片建设、整体推进。每个项目区县应选择6个乡镇实施,建设方出资出劳、自主自愿,政府不搞包办代替,设施当年建成当年使用。
补助标准方面,财政部门将根据薯类贮藏窖、果蔬保鲜库和果蔬烘干设施的储量,全流程验收合格,并经公示后,给予不同标准补助。例如,建设一个20吨级的贮藏窖,最低可享受1万元补助;建设一个500吨级的组装式冷藏库,最高可获得34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