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全国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突出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围绕“三权分置”、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农村金融、农业支持保护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抓标志性、关联性、引领性改革,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注入了动力和活力。
一、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
吉林省抓住中央推动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重大政策机遇,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率先探索开展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一是土地确权。采取确权确地或确权确股不确地等方式,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晰产权关系,打牢“三权分置”基础。2009年在15个县的121个村开展试点。2014年扩大试点范围,梅河口、公主岭整县推进,其它县份选择1个乡或2个村开展试点。2015年启动国家整省推进试点,按3:4:3比例推进,2017年基本完成。目前,全省实测面积6925.8万亩,占国土二调耕地面积的65.7%。二是研究办法。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权证经营权证试点管理办法(试行)》,设计了配套系列文书,为探索两权分离提供了管理依据和文书保障。三是开展试点。在梅河口和公主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证、经营权证“两证”发放试点,去年3月在梅河口召开现场会,发放全省第一批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和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今年底前在两市全面颁发“两证”。 四是产权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乡村申报、县级审核、市(州)把关,9个市(州)及梅河口市、公主岭市2个扩权强县试点市共选定试点村2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