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是一个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于一体的特殊直辖市。长期以来,重庆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扶贫攻坚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特别是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后,将脱贫攻坚提升到新的高度,出台了“1+1+13”政策体系,确定了“2017年基本脱贫、2018年做好扫尾工作、2019年和2020年巩固成果”的总体目标,举全市之力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到2015年底,全市已实现2个区县整体“摘帽”、808个村脱贫销号、95.3万人越线达标,贫困发生率由过去的7.1%下降到3.3%。2016年计划完成7个贫困区县“摘帽”、885个贫困村销号、59.3万贫困人口脱贫。
为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庆市重点突出“六个坚持”,不断提高扶贫攻坚实效。
一、坚持精准识别。一是在识别标准上,以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为基本原则,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为贫困户识别标准,以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为脱贫户识别标准,以因灾、因病、因学为重要因素,以低保户、残疾人家庭为重点对象,确保应扶尽扶。二是在识别流程上,沉下身子,逐村逐户,摸清底数。在识别确认贫困户上,通过“四看”(看收入、看吃穿、看保障、看稳定发展态势)和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识别对象、录入更新、比对清洗、评估验收、审批备案的流程进行审核确认。对新增贫困户和返贫户,则通过“八步二公示一公告”的流程进行识别认定,即:第一步,农户自愿申请;第二步,村民小组民主评议(第一次公示);第三步,村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入户调查核实;第四步,农户确认;第五步,村级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第六步,乡镇审核认定(对外公告);第七步,信息录入更新;第八步数据比对清洗。对脱贫农户的验收认定上,通过“七步二公示一公告”的流程识别认定,即:第一步,村民小组民主评议筛选提名(第一次公示);第二步,村干部和驻村干部组织入户调查核实;第三步,贫困户自己认可;第四步,村级民主评议(第二次公示);第五步,乡镇审核认定(对外公告);第六步,信息录入更新;第七步,数据比对清洗。三是在对象监测上,认真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及时清理财政供养、购买好车、入股股东、购买商品房等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今年新识别贫困人口5.7万人,清理“四类”人员17621人,建立健全了精准扶贫台账。
二、坚持规划先行。重庆市先后制定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产业精准扶贫“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产业扶贫规划》《旅游扶贫发展规划》等总体规划和多个专项扶贫规划,18个贫困区县也分别制定“十三五”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的项目落地规划,形成了上下一体、多方联动的扶贫规划体系。在此基础上,针对贫困户实际情况,编制适宜的、可操作的“项目清单”,形成“增收明白卡”,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1-2个稳定增收产业,每个贫困户都有1个以上增收项目。
三、坚持因户施策。重庆市根据不同致贫原因“发点球”“发绿卡”,分类推进“六个一批”:
(一)是产业带动一批。重庆市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推动贫困地区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今年1-9月,安排18个贫困区县农业发展资金30.2亿元,18个贫困区县产业扶贫总投入27.9亿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5432个,覆盖(带动)建卡贫困户60.7万人。同时,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安排6000万元专项资金,在10个贫困区县开展试点;在贫困区县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8个,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8972个,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2亿元,带动贫困人口3.9万人。
(二)是搬迁安置一批。重庆市在前三年完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50万人的基础上,围绕国家下达的3年搬迁25万贫困人口计划,编制搬迁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财政资金、专项基金、地方债券、政策性贷款、群众自筹“五位一体”搬迁融资模式,按每人6万元的搬迁资金需求,筹集资金150亿元,分年度下达到区县。制定实施差异化补助政策,对深度贫困户实行兜底搬迁。2015年以来已完成贫困人口搬迁安置15.39万人。
(三)是转移就业一批。摸清贫困户务工需求,建立劳务对接机制,大力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去年以来累计培训贫困人口19.7万人,实现贫困人口转移就业17.6万人,针对贫困人口开发公益性岗位3万余个。
(四)是教育资助一批。去年以来资助贫困学生38万人次,统筹实施贫困大学生“雨露计划”;实施“三区支教计划”“特色岗位教师计划”,为贫困区县累计选派“三区支教”教师和招录特色岗位教师3950人。
(五)是医疗救助一批。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为所有贫困人口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和扶贫小额意外保险。建立市级扶贫医疗救助专项资金5000万元,缓解贫困人口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1.8亿余元,为贫困群众提供医疗帮扶服务59万余人次。
(六)是低保兜底一批。落实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相适应的增长机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将该市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3600元/年,对符合条件的20.7万名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四、坚持长短结合。一是强化贫困户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贫困户的积极性、创造性,让贫困户主动抓住脱贫机会,找准脱贫路径,改变自身现状。二是提升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对象,开展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并开展政策扶持与跟踪服务。2015年以来,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万余人。三是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对贫困人口居住集中的乡村,以整村推进、片区开发为载体,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措施,推进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促进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五、坚持创新驱动。一是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以改革试点为突破口,探索建立股权收益扶贫、基金收益扶贫、信贷收益扶贫、资产收益扶贫、旅游收益扶贫等助农增收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建立金融扶贫机制。与农发行、国开行、农行、重庆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扶贫小额信贷为主要抓手,通过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风险分担等措施,为贫困户提供3年期限、5万额度的扶贫小额贷款。目前全市金融机构扶贫贷款余额200亿元。同时,安排财政资金8850万元,建立以区县为主的风险补偿机制。三是建立本土人才回引机制。出台“三给”政策,吸引人才回村任职、创业,即“给基本待遇”“给扶持政策”“给基本出路”。目前,全市1919个贫困村已回引本土人才2803名。四是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从动态管理脱贫人口、加大脱贫后续产业扶持、完善脱贫后续保障政策等十个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贫困对象退出后过渡期内帮扶政策不变、帮扶力量不减,扶上马再送一程,实现稳定脱贫。
六、坚持政策落地。一方面,充分整合政策资源。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集中力量开展脱贫攻坚的意见》和《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市级有关部门制定了13个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合财政资金,3年脱贫攻坚期内,将新增投入财政资金82.8亿元。积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2015年以来,全市共投入市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85.2亿元,贫困区县累计整合其它相关涉农资金170亿元。另一方面,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全市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全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适时开展各项政策“回头看”,确保每项政策精准落地。
(作者系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