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5日获悉,省商务厅日前在宝鸡召开全省2016-2017年度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座谈会,下达了我省2016-2017年度3.34万吨的冬春蔬菜储备计划,以保障我省大中城市蔬菜供应。
据了解,自2012年以来,我省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省上支持引导、市级组织落实、企业短期代储、费用适当补贴、资金两级分担、应急动用权归市政府”的原则,于每年12月至次年2月间不少于60天为储备期,在全省城区常住人口约50万以上的10个设区市建立了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储备品种以大白菜、圆白菜、白萝卜、胡萝卜、洋葱、土豆、大葱、冬瓜、南瓜等9种蔬菜为主。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4年来,较好地保障了元旦、春节和灾害天气期间蔬菜市场的平稳运行,发挥了调控市场、保障供应的“蓄水池”和“稳定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