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扎实实施粮改饲工作,扩大政策实施范围,降低政策补贴门槛,落实补贴资金发放,2017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粮改饲任务。全省完成粮改饲面积125.3万亩,超出国家下达任务的45.7%;完成青贮收贮量344万吨,超出国家下达任务的33.3%。
2017年,黑龙江省积极创新粮改饲工作机制,将粮改饲扶持政策的实施范围由2016年的6个试点县扩大到全省。规模化养殖的所有草食畜种全部纳入政策范围,补贴的青贮种类继续涵盖所有饲草饲料作物品种。同时下调补贴门槛,明确粮改饲政策补贴对象为全省范围内收贮量达到200吨以上的草食牲畜规模养殖场(合作社)以及具有稳定的青贮饲料供销订单且收贮量达到500吨以上的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
黑龙江省粮改饲实施主体以规模化养殖场户和专业收贮主体为主,全省65个粮改饲实施市县规模化养殖场户和专业收贮主体收贮量达到339万吨,占全省收贮总量的98.6%。
2017年国家共下达黑龙江省粮改饲资金17206万元,黑龙江省实际使用资金17965.82万元(多出部分由省级财政安排),已全部发放到位。为推动产业扶贫,黑龙江省粮改饲政策基本覆盖贫困县,任务资金重点向国家级贫困县倾斜,国家级贫困县所获补贴占全省资金总量的38.3%。
实践表明,粮改饲可实现种植效益与养殖效益双提高。全省种植青贮玉米亩平均收益906元,籽粒玉米亩平均收益690元,青贮玉米种植收益高出籽粒玉米216元;据测算,每饲喂1元成本的优质青贮饲料,其产值为1.32元,与不饲喂优质青贮饲料相比,产值增加0.16元,综合饲料成本下降13.8%。肉牛育肥及其他草食牲畜的整体养殖效益也明显优于不饲喂优质青贮。
今年,黑龙江省将围绕青贮生产补贴政策,规范政策实施程序,发挥政策资金效益,继续扎实做好粮改饲工作。重点扶持收贮量达到200吨以上的草食牲畜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和收贮量达到500吨以上的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全株玉米青贮、苜蓿青贮、燕麦青贮等各类优质饲草青贮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