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山西省农业厅获悉:今年上半年,省级例行监测共抽检蔬菜产品649个,合格率为97.2%;抽检畜禽产品1133批次,合格率为99.6%。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8.4%,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0.6个百分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向好。
农业农村部将2018年确定为“农业质量年”。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农业部门紧紧把握“农业质量年”机遇,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和“管出来”协同推进,实现了源头控制、标准化生产、风险防控、追溯管理、执法监管等五方面能力的明显提升。
好的农产品是“产”出来的。一方面,在引用推广国家、行业农业标准的同时,加大山西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力度。今年新制修订标准62项,全省农业地方标准已经达到645项;另一方面,持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截至6月底,全省共有111家企业(合作社)210个产品申请“三品”认证,涉及54.67万亩生产基地;全省初步筛选出60个蔬菜园、30个果园、20个中药材园开展标准化园区创建。
在长治,组织了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涉及绿色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48项、有机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20项,使玉米、蔬菜、干果、中药材等特色主导产业生产有标可依,以标准化促进优质化。屯留县作为长治市农业标准化创建试点县,率先出台了《屯留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实施意见》,编印了《屯留县绿色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手册》。
好的农产品也是“管”出来的。一是我省以农产品“流向可查询、质量可追溯、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为目标,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建设;二是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六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禁限用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三是全省共有30个县开展了国家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安全县创建步入了有计划、有步骤、有激励、有管理的良性发展轨道;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阳泉市按照“政府负总责,各级有机构,监管到田头,检测全覆盖”的总体思路,坚持“分级建设、分层次监管和检测”的原则,狠抓监管体系建设;太原市小店区聘用64名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开展巡查和指导服务工作,率先实现了“一村一员”的村级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