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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担保融资放开“三农”再迎发展新机遇

2019-03-25

  历经多年试点之后,农村承包土地担保贷款终于在全国全面放开。2月19日,第16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对外发布。


  记者注意到,这份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共分为八个部分。在第五部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中,明确提出要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


  对此,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农村经济学专家朱满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承包土地担保贷款的放开,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乡村振兴提供了更有力的金融支持。


  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融资试水


  众所周知,我国的金融体系分为城市金融和农村金融。相较于城市金融,农村金融长期存在着发展不完善、法律规范不健全的问题。一直以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者也长期面临着融资难和抵押难的问题。


  广西某观光农业负责人王华(化名)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农业与工业不同,对于一些从事农业的企业来说,最难的是土地产权和资金,再加上农业是靠天吃饭,存在着很多不可预测的风险,因此,缺少资金是每个农业企业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


  山西怀仁种植大户马东红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做农业,最怕的是没有资金,想扩大规模,又没有抵押物,又找不到担保,去银行碰一鼻子灰的事情经常发生,总之一句话,没资金什么也做不了。


  曾有媒体举例说,农民没有抵押物,没有资金,要想买一头老牛缺100块钱,那就再等一年吧。而这样的案例,在农村算不得新闻。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土地是抵押禁区,但随着社会环境在不断发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在发生着重大变革。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土地经济与人力资源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郜亮亮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农地流转市场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三权分置”改革的推进,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能够较为便利地获得经营所需的土地开展规模经营。


  早在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受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并于当年底正式实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正式在全国展开。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工作也得以全面推进。


  像马东红这样的种植大户所面临的困境在全国的广大农村只是一个缩影。不过,这样的困境在国家实行“两权”试点的红利下,从事农业的农民在资金方面也有了缓解之势。


  对于“两权”试点,有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不仅要防范金融风险,还要防范可能发生的其他社会风险。


  业内认为,为了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是很必要的。


  缓解“三农”发展资金难题


  尤为一提的是,在农村试点推行的“两权”抵押贷款中,其成效积极。在融资额度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两权”推动后,有效地缓解了“三农”中融资难的问题。


  在2018年12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9月末,试点地区已有1193家金融机构开办农地抵押贷款业务,330家金融机构开办农房抵押贷款业务。同时,积极创新抵押贷款模式,创新推出“两权”为单一抵押的贷款,“两权”+多种经营权组合抵押、“两权”+农业设施权证、农户联保+“两权”反担保等模式,进一步释放“两权”抵押担保权能。


  国务院上述报告显示,截至当年9月末,全国232个试点地区农地抵押贷款余额520亿元,同比增长76.3%,累计发放964亿元。试点以来,融资额度显著提高,效率有效提升,成本逐步下降,推动缓解了“三农”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报告还显示,试点地区土地抵押和农房抵押贷款余额中用于农业和其他生产经营的分别占99%、78%。湖南省启动试点以来,“两权”抵押贷款已累计支持全省近3万个农业经营主体。


  审议报告还介绍,普通农户贷款额度由试点前的最高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额度由试点前的最高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5000万元不等。同时,通过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利率定价还款方式,农户审贷后最快2天即可获得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自“两权”试点以来,试点农村也盘活了耕地资产,以往那些小而分散的小农生产在资金的支持下也逐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例如黑龙江省15个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地区中,其耕地流转率比试点前提高了6个百分点。


  在郜亮亮看来,虽然农村金融市场存在高度不完善,其经营规模也面临着资金约束等问题,但事实证明,不少地方通过实施探索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某种程度上还是缓解了金融约束对现代农业的发展制约。


  朱满德认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抵押物的矛盾。同时,也提高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可获得性,助力其扩大经营规模,带动了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且各地试点中,政府积极参与,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促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融资成本。


  农村金融市场化仍需政策补位


  王华告诉记者,他在刚刚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也看到了土地改革方面的内容,其中强调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可担保融资,这对流转土地的经营农户来说是个利好消息。


  在郜亮亮看来,全面放开担保贷款,将为乡村振兴的各种践行主体提供缓解资金难题的办法,能够刺激农业规模经营、农业投资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也能刺激农业规模经营、各种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落地生根。


  不过,郜亮亮也向记者坦言,承包土地经营权担保融资依然面临着违约后金融机构以及第三方(法院等机构或组织或个人)执行合约成本较高的问题,不排除会发生抵押贷款“有价无市”的尴尬局面。不过,中央一号文件中涉及三农方面的内容也强调,要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这仍需要出台一些可行性政策补位。


  “国内外研究都表明,农户的信用水平事实上并不低于城市居民,只是,应该如何激励和约束金融机构去充分利用好这些宝贵的信用资源,让这些涉农金融机构‘逐步回归本源’,避免舍本逐末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郜亮亮认为,不可否认,土地担保贷款放开,能够推动“三农”发展遇到资金问题,但相关部门还是要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化步伐,让借贷双方实现激励相容条件下的共赢,而不是靠政策强压金融机构,也要避免激发需求方的逆向选择行为。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承包土地经营权担保融资放开了,固然是有利的,但也可能引发负面影响。例如,要警惕引发地租的上涨,一定要让真正从事经营的主体受益,而非享有承包权的农户。在操作流程方面一定要简单,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做抵押或担保,不要随意附带其他抵押品或担保物,否则也会对农业企业造成不利影响。(记者 梁文艳)


  转自:中国产经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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