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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持“证”进市场——湖北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2019-04-15
  日前,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向各地各相关部门印发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今年全省将强力推进农产品全面监管,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大力发展认证优品,助推质量兴农、质量强农。 

  在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期间,将对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要求在上市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必须开具农产品合格证。同时,鼓励、指导和探索分散农户开具农产品合格证的方式和机制;督促指导规模生产主体规范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对其生产的每批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速测,不合格农产品一律不得开具合格证并出售;认证的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必须包装或标识后方能销售。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三品一标”产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生产消费的主导产品。今年,全省将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350个,并强化证后监管,对不合格产品严格实行淘汰制,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公信力和市场占有率。

  转自:湖北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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