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该省今年力争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380万亩以上,提出要合理优化建设布局,明确建设优先顺序,其中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据介绍,安徽省将突出支持重点,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符合条件的国家种子基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沿淮行蓄洪区重点县、稻渔综合种养大县建设高标准农田,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
在建设面积方面,安徽省明确规定,单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3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1000亩。受自然条件限制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可在同一流域或灌区内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几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每个项目涉及的乡镇不超过2个,且应集中连片。
此外,安徽省还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禁止在坡面大于25度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以及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违规建设“大棚房”。
据介绍,安徽省将突出支持重点,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符合条件的国家种子基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沿淮行蓄洪区重点县、稻渔综合种养大县建设高标准农田,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
在建设面积方面,安徽省明确规定,单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3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1000亩。受自然条件限制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可在同一流域或灌区内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几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每个项目涉及的乡镇不超过2个,且应集中连片。
此外,安徽省还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禁止在坡面大于25度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以及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违规建设“大棚房”。
转自: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