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财政部日前印发通知,将对10个省份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给予奖补。
10个省份包括:内蒙古、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陕西、甘肃、新疆。具体针对省级财政引导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补贴比例按照“突出地方主责”的要求,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低于目前的大宗农产品,其中,对中西部地区补贴30%,对东部地区补贴25%。
通知称,申请奖补的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标的或保险产品不超过两种,由试点地区自主确定。对已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的保险标的进行保险产品创新,符合条件的中央财政也将给予奖补政策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整完善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制定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实施细则,并做好与其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衔接。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表示,各地制定实施细则要注意两个关键点。
白景明:一个是制定细则中,只能选两种。究竟选哪个品种,这是要因地制宜。要选择市场有需求,农民从事生产有优势的品种。第二,要进行绩效评价。资金使用以后要进行全过程的绩效管理,还要向社会公开。确保这个政策既能落地,又能真正产生出更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