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湖南省早稻生产推进落实视频会议获悉,湖南省将从七个方面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小康之年湖南早稻面积增加,确保完成湖南全年播种面积达到7150万亩、产量达到605亿斤的目标任务。
一是抢抓时间落实任务。按照双季稻平衡高产要求落实早稻生产,迅速将1830万亩早稻面积落实到乡镇、村组、农户和田块。
二是突出抓好集中育秧。将以专业化育秧为引领,以专业化服务组织、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地方育秧能手等经营主体为主导,发展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300万亩。省里将按照每亩大田60元的标准对专业化集中育秧给予补助,重点补助早稻规模化经营主体。
三是全面遏制耕地抛荒。切实担负起遏制耕地抛荒的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好乡村两级组织的动员作用,采取集中流转、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方式推动抛荒耕地复种。抓紧对长株潭地区的休耕耕地进行复耕,省财政对休耕复耕耕地田间基础设施修复给予每亩100元补助。
四是重点推广机插秧、机抛秧。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播栽环节短板,在长沙、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等市的10个县开展机抛秧作业试点;对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的机插(抛)秧服务,按每亩大田40元的标准给予作业补贴。
五是强化农资监管保供。保障春耕种子、化肥等农资稳价供应,组织余缺调剂,保证农资运输“绿色通道”畅通,深入开展“湘剑”护农行动,确保农户用上放心农资。
六是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符合启动条件的地方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适当调增早籼稻储备收储计划,扩大省外销售,加快腾仓并库,杜绝出现“卖粮难”。
七是加强金融信贷支持。省财政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贴息;降低担保费用,2020年12月底前由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费统一从1%下调至0.5%。
转自: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