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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管理要把握新形势推动新变革

2013-01-04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和建设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农药管理如何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新要求?”“为什么谈到我国茶叶农残标准与欧盟的差异时,公众表示不理解?”“农产品农残超标事件时有发生,如何更好地推进科学安全用药?”“怎样实现农药领域的产学研结合,培养民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围绕这些话题,用药调查专项工作,为破解小作物用药的世界性难题提供解决思路。放开新农药登记主体限制,建立合理转让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将成果转化为应用,搭建农药产学研结合项目平台。研究制定相同产品登记资料补偿机制,规范登记联合试验,减少重复试验,引导企业将更多资金和人才投入到核心竞争力的开发中。

  健全农药管理监控机制。逐步建立重点突出、层次明晰的管理机制。在市场环节,实行经营许可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服务能力。同时应该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行农药产品条形码管理,建立农药产品电子追溯系统,实现从生产源头到消费者终端的全程质量管理。

  强化农药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一支与农药管理任务相匹配的农药管理队伍,做到省级有专门机构管理、市县有明确机构负责、乡村有相应人员监督。要建立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相互结合、监督抽查与日常监管相互补充、属地管理与全国联动相互支撑的农药市场监督执法机制,形成部、省、县三级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市场执法监督体系。即将颁布的新《农药管理条例》新增了农药检定机构开展农药风险监测等工作,赋予我们更多职能和任务,应以此为契机,依托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等项目,进一步提升药检体系的农药监管和风险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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