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滥用违禁药品、抗生素、激素药、人用药等行为,保障全市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市畜牧兽医局近期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冬季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控中心及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冬季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二、全面开展对全市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户)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兽药饲料购销台账建立情况、是否销售违禁药物和人用药、兽药饲料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同时开展违禁兽药饲料监测。对未建立兽药饲料销售台账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违规销售违禁药物和人用药的,依法予以没收销毁处理,按照法律法规上限处罚。
三、对全市使用违禁药物的规模养殖场(户)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违规使用抗生素、原料药、激素药、人用药等违法行为,同时监督检查养殖档案、用药记录,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所有规模养殖企业一旦被查处将列入黑名单,不得进入畜牧项目扶持储备库。
四、开展对养殖企业(户)饲料兽药专项检测。根据各养殖企业养殖数量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检尿样和兽药饲料,对检测不合格的,及时依法严厉查处。
五、加大对肉品质量监管。以抓好畜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和“瘦肉精”监测工作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拓宽监管整治范围,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病害畜禽及畜禽产品的行为,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
六、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市动物疫控中心负责对全市规模养殖场科学养殖、正确使用兽药饲料技术指导,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分所负责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及规模养殖场(户)畜牧业投入品监管,负责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市畜牧兽医局与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动物疫控中心签订责任书,二级单位也同时与相关单位或企业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市动物疫控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分所所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出现投诉及发现违规使用药品行为的予以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免职。